通话记录作为证据提交(通话记录作为证据提交的依据)

hacker|
156

通话记录是否可以做证据?

在法院 开庭审理 的时候,当事人要承担 举证责任 ,一般来说,原告要提供 证据 材料,这些证据有书证、无证等,现在很多人都用手机通话,那么,通话记录可以当民事诉讼证据不?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只要是符合证据要件的通话记录,是可以当做证据使用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通话记录可以当民事诉讼证据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通话记录,如果没有改动,是通话的客观记载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否则,法院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民事诉讼证据主要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63条对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作出了详细规定,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证人 证言、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八种。 1、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 2、物证。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物证是民事 诉讼 中重要的证据之一。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争议的标的物(房屋、物品等);侵权所损害的物体(加工的物品、衣物等);遗留的痕迹(印记、指纹)等等。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贮存数据和资料等。外国民事诉讼法一般都没有将视听资料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类型对待,仅将其归入书证和物证的种类中,我国民事诉讼法鉴于其具有独立的特点,将其归为一类独立的证据加以使用。 4、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是存储于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包括电子签名、格式化后的硬盘通过恢复取得的信息等等,与传统的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有所区别。 5、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是专业人员运用其专门知识,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对专门性问题作出意见,以作为法官判断相关证据真伪的参考依据。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证据有八种,之后最高法又出台司法解释,规定短信、通话记录及聊天记录等可以当做证据使用,这个前提是通话记录要真实、客观,法院会审核证据链是否完整。根据民事诉讼 法规 定,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告是企业,可以采取举证倒置的原则。

法庭可以提取通话记录作为证据吗?

法庭可以提取通话记录作为证据。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计算机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证据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 。该类证据一般为间接性证据,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进而组成一个证据链,才能达到证明目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赋予了人民法院有调查取证权,并且还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拒不协助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对责任人除罚款外,还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这就足以说明,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可以依职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协助。电信条例属行政法规,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与法律相抵触者以法律为准。因此,人民法院有权到电信部门依法调查取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扩展资料:

法庭调取通话记录的注意事项:

1、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宪法、法律的规定,非法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只有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能查阅案件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一定关系的第三人的通话详单,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2、对于与案件无任何关联的人员,或者其他在非必要的情况下查询其电话清单,以及将在调查中获得的信息予以扩散均属于滥用司法权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客观上也属于违宪行为。

3、法院执行中的调查权与侦查机关的侦查权是有一定差别的。即使是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检察机关的侦查部门也不能随意查询。他们所查询的对象必须是涉嫌犯罪的,在有法律根据的前提下,还需要有立案和查询的法律程序与法律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老公手机号用我身份证办的,如果出轨,通话记录能当证据吗?

电子证据作为法定证据类型之一。

通话记录可以作为出轨的证据提交。但是法院还要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认定出轨事实的依据。因而手机短信和通话记录可以作为诉讼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关键在于该手机短信和通话记录证明力及证明力大小的问题。

实践中,法院对证据的审查认定较为严格,从法院认定的情况看,认定一方出轨的证据形式一般有:

1、当事人自认的曾经发生过出轨过错行为的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

2、直接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

3、实名认证能够查证属实的电话记录、qq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相关内容等。

通话记录是否可以做证据

通话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通话记录,如果没有改动,是通话的客观记载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否则,法院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4条大神的评论

  • avatar
    访客 2022-09-27 上午 08:25:55

    记录的注意事项:1、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宪法、法律的规定,非法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只有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能查阅案件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一定关系的

  • avatar
    访客 2022-09-27 上午 07:04:31

    等等,与传统的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有所区别。 5、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是专业人员运用其专门知识,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对专门性问题作出意见,以作为法官判断

  • avatar
    访客 2022-09-27 上午 03:52:30

    依据。因而手机短信和通话记录可以作为诉讼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关键在于该手机短信和通话记录证明力及证明力大小的问题。实践中,法院对证据的审查认定较为严格,从法院认定的情况看,认定一方出轨的证据形式一般有:1、当事人自认的曾经发生过出轨过错行为的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2、直接证明

  • avatar
    访客 2022-09-27 上午 06:18:14

    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宪法、法律的规定,非法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只有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能查阅案件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一定关系的第三人的通话详单,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2、对于与案件无任何关联的人员,或者其他在非必要的情况下查询其电话清单,以及将在调查中获得的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