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H币是骗局吗?ETH币怎么买?
ETH币是骗局,是骗子们专门给自以为买了骗子们发行的数字货币就可以赚大钱的韭菜们而发行的,ETH币要在骗子们开的交易所购买!
虚拟货币有什么风险?
模型风险
虚拟货币并非真实货币,没有中央银行在背后进行总量控制和宏观调控,其是否值钱完全看其供应量。例如,根据中本聪的算法,最终比特币的供应量是2 100万个,不会再增加。但如果其模型被发现存在缺陷,导致货币供应海量增加,当前的交易平台及投资者将血本无归。
诸多算法爱好者已经进行过反复推演,至今未发现存在模型缺陷。
风险可能性:1
风险影响程度:5
市场深度风险
当前虚拟货币的价值链上主要由矿工和交易者两部分组成,货币供应量少、市场参与者少,相对于其他成熟市场,比特币交易显得不活跃且易受大资金出入影响产生暴涨暴跌。此外,市场深度风险还会衍生出市场操纵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一)市场操纵风险
因
为虚拟货币可以通过组建“矿机”挖取,若大资金在某虚拟货币尚未红火之时,投入大量资金开采虚拟货币并在市场上逢低吸纳,当其在市场上占有一定比重时,如
15%以上,便可能操纵整个市场。相对于股票市场中的小盘股而言,操纵一个新兴的非比特币的虚拟货币市场更为容易。普通投资者在这样的市场中想要赚钱难度
极大。
应对策略:形成行业自律,平台中应对账户进行监控。对于平台中出现大批量吸入虚拟货币的行为应予以警示乃至停止其交易,谨防其依靠大
资金操纵市场。但考虑到虚拟货币本身所倡导的互联网精神,做到这一点极其困难。另外,当前各个平台均为非官方机构,平台间信息共享非常困难,且很难通过身
份验证、银行账号便锁定是否为同一集团在进行建仓及操纵市场。
风险可能性:3
风险影响程度:4
(二)流动性风险
虚拟货币经常因为市场深度不足,在非理性繁荣思维或突发性恐慌后,市场价格暴涨暴跌,很难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尤其在大资金或大批量虚拟货币进入市场时,此现象尤为明显。
应
对策略:1.虚拟货币的现有参与者可考虑积极向政府和民众推荐这一品类,增加市场参与者;2.对比特币采取fof的方式运作,即形成虚拟的投资于虚拟货币
的基金,允许投资者按份额购买,而非必须以整数形式购买;3.大平台应有一定的虚拟货币储备,形成有实力的做市商来保障遭遇大资金突发性冲击时,可以吸纳
市场上出现的大量虚拟货币或资金;4.做好对投资者的教育工作,当市场上的成熟参与者越多时,市场将越趋于稳定。
风险可能性:4
风险影响程度:4
平台风险
当前诸多的虚拟货币平台,基本都需要将资金存入该平台进行买入或卖出。有些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的加入,往往会提供手续费免费的优惠条件。但有些免费的平台风险较大,如2013年10月,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比特币交易平台以“遭黑客攻击”为由,突然跑路,高管全部失踪。其后估算,本次事件卷走了大约人民币3 000万元。
应
对策略:1.投资者应在确定自己是否投资虚拟货币、具体投资哪种虚拟货币后,对于平台进行考察和甄别,不要受手续费高低的蝇头小利影响,选择有实力、声誉
好的平台进行交易行为;2.投资者应关注自己所投资平台的各类消息,做好对其声誉变化的观测;3.监管机构应将对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纳入监管范畴,要求其
缴纳准备金及保证金,预防此类道德风险。
风险可能性:1
风险影响程度:4
流通风险
货
币的根本职能之一,便是能够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不断地当做购买手段,实现商品的价格。迄今为止,只有极少部分商家接受虚拟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进行流通。或可
言之,当下进行虚拟货币投资的参与者,相当一部分是以博取差价为目的,而只有一小部分是怀着将其视为未来的货币来进行提前贮藏的目的。
应对策略:虚拟货币的现有参与者应积极向政府和民众推荐这一品类,增加市场上愿意接受虚拟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商家。
风险可能性:4
风险影响程度:3
法律主体风险
2013
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其声称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
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美国国税局发布的2014年第21号通告称比特币及其他虚拟货币将被视作财产而不
是一种货币。总而言之,虚拟货币的法律主体地位确立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应对策略:虚拟货币的现有参与者应积极向政府和监管当局施加影响,早日确立虚拟货币的法律主体地位。
风险可能性:5
风险影响程度:3
数字货币有什么风险?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表示,数字货币面临两方面的风险。第一是技术层面,数字货币依赖于区块链技术和一个系统,这就会使其遭受安全冲击,比如计算机系统的黑客攻击,我们在这个过程中看到过很多实际问题。
尹振涛认为,数字货币的另一个风险是信用风险问题。因为数字货币交易存在中间商,这些中间商不同于现实中的组织。现实中的组织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但数字货币的中间商是在网络上的,风险更大。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数字货币具有匿名性、快捷性和不可撤销性,加上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在世界范围内具有高流通性,因此很多不法分子将数字货币作为新型洗钱渠道。而且,通过数字货币洗钱有很多种不同的实现方式,总体而言,新型洗钱方式被发现、查处的几率比以往更低,很多国家还没有有效地打击数字货币洗钱的手段和技术。这些因素导致不法分子更青睐这种洗钱方式。
而言之,虚拟货币的法律主体地位确立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应对策略:虚拟货币的现有参与者应积极向政府和监管当局施加影响,早日确立虚拟货币的法律主体地位。风险可能性:5风险影响程度:3数字货币有什
量控制和宏观调控,其是否值钱完全看其供应量。例如,根据中本聪的算法,最终比特币的供应量是2 100万个,不会再增加。但如果其模型被发现存在缺陷,导致货币供应海量增加,当前的交易平台及投资者将血本无归。诸多算法爱好者已经进行过反复推演
量吸入虚拟货币的行为应予以警示乃至停止其交易,谨防其依靠大资金操纵市场。但考虑到虚拟货币本身所倡导的互联网精神,做到这一点极其困难。另外,当前各个平台均为非官方机构,平台间信息共享非常困难,且很难通过身份验证、银行账号便锁定是否为同一集团在进行建仓及操纵市场。风险可能性:3风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