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真实与虚构
这个问题是我看了一篇故事之后突然想到的。那篇故事写的很好,当我看完整篇故事之后,我的脑袋里蹦出来两个字“真实”,如果不是基于事实,怎么能给我如此生动和真实的感觉,这是一种直觉,来自于故事本身的真实直觉。当然你要说一切皆有可能,我也不反对,也许就是虚构的,这个世界本来就存在于一切可能性当中。
由此,我想到了,小说和故事都有虚构小说和虚构故事,从艺术和文学的角度来说的话,小说或故事都必须有虚构的成分在,不然达不到艺术和文学的高度。但是,从哲学上看的话,我认为不管如何虚构,都离不开现实,也就是真实存在的东西。人的思维和智力脱离不了现实性,一切虚构都是来自于对客观现实的反映。
我无法想象从来没有数字概念的人,能把五个苹果,按数字分别数成一二三四五个。当然,数字是存在的,那不存在的事物呢?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们对存在的事物都有可能不知道,那我们更不可能知道不存在的事物,或者说,这个世界不可能无缘无故产生不存在的事物。只要是存在的都是有其现实性的,不管是物质的存在还是观念的存在,都逃不过现实性。当然,这里不是否定创造性,我认为,所有的创造性都是来推理、证明的结果,而不是无中生有。
从上面分析,回到虚构和真实的问题上来,可以理解为,虚构是以真实为基础的虚构,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虚构。那为什么我们的小说或故事会有虚构成分呢?那是因为文学和艺术的需要。人天生就有一种形而上的需要,这种形而上的需要就是文学性和艺术性。写小说的作者需要虚构以达到自己想表达的情绪,看小说的人同样也需要高于现实,或者说是有别于现实的情绪共鸣。与其说作者和读者都喜欢虚构,不如说是都喜欢艺术性和文学性。因此,虚构只是基于艺术性和文学性的需要,而不是虚构和真实本身。
而真实是任何一篇故事或小说都必须依赖的基点,没有绝对的虚构的小说或故事。当我满脑子了想着要虚构一篇故事的时候,其实满脑子都是空的,或者是被很多记忆、想象、经验填满,而记忆、想象和经验都来自于存在我们脑中对过去经历的影像。如果是要真的虚构,我只能眼巴巴的看着空白的纸张,因为虚构和这白纸一样的空白。
没有人能到达他思维和意识之外的地方,所以,当我阅读小说的时候,我始终有一种意识,就是即使看起来很玄幻,很空无的情节,但我相信它是有现实依据的,有现实的痕迹可循的,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观念上的。这样的好处就是你能轻松地看到小说本质上的一些表达,又或是某种感同身受,当然绝对的感同身受是没有的。
所以,当你试图想写一部虚构小说或故事的时候,其实是一种误解。打个比方,比如虚构是一个美男子,你看到他很美,但是你根本不了解他,就想和他结婚,结果可想而知。其实虚构是另一种现实性,而且在某种情况下,是要比现实还现实的存在。
和情人的聊天记录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吗
能,《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指出,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以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等均属于电子数据。
要么不要去做,做了不要想赖。
虚拟与现实作文900字5篇(2)
虚拟与现实作文900字篇4:在现实与虚拟之间
语文老师曾经和我们讲,写小说的人都是将自己幻想成小说中的人,然后进行自己的创作,我也看过一些所谓的大书。也觉得现实和虚拟一比,之间的差距也是难以跨越的。
现实世界存在得好好的,那怎么会有虚拟世界呢?他们之间又会有什么样的关系呢?虚拟世界不单指是网络世界,还可以包括个人的内心世界,小说电视剧、电影等等虚构的世界。虚拟世界的建立是以现实世界为模板、样本,进行一系列的幻想。一般而言虚拟世界是美好的,是人们比较向往的。
现实是残酷的,无情的,他有许多规则、法律的限制,道德的约束,而虚拟就比较随意,天马行空,我在心里我可以是任何东西,而网络游戏、偶像剧、奇幻小说则是将个人的心里世界拿出来与大家一齐分享,这也可能是网络游戏和偶像剧走红的原因吧。
现实与虚拟的关系好比麻制衣服和丝制衣服,麻制衣服虽然不美丽却很结实耐穿,而丝制衣服虽然美却容易坏。
现实与虚拟的地位是不容混淆的,虚拟永远不可能取代现实,就像电脑永远超越不了人脑。
那我们怎样对待现实和虚拟呢?有人很现实,好好过日子,比啥都好;有人将现实作为主,虚拟为辅,用虚拟世界来放松,劳逸结合,有人总在虚拟:虚拟多美好,现实多残酷。
我觉得是现实为主,虚拟为辅较好,毕竟在现实的社会上,枯燥的生活是日复一日,若是不放松一下,幻想一下,岂不是没有前行的动力了?
我是坚决反对沉迷于虚拟的,曾经看关于网瘾的危害,有两则故事,让我感叹事情的戏剧性也得到震惊:一位同学在桥上想到桥下去,就直接从桥上跳了下去,还有一位是在网吧玩私服传奇,一些装备被同网吧的另一位玩家抢走,竟然的手持长剑,在网吧中将另一位玩家捅死。
在现实的社会,科技发达,物质文明日新月异,然而精神文明却是有待商榷,现实什么时候与虚拟一样美好?那只有靠我们的努力了。
虚拟与现实作文900字篇5:虚拟与现实
人类社会经过漫长的进化,从面对面的交流,到与外空间的信息对话;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社会,到置身于信息爆炸的漩涡中心;人类兴奋了,可也迷茫了。从虚幻的现实,是那么遥远,可又近在咫尺;熟悉而又陌生、古老而又现实,一切的一切,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
随着人们的食指快速地在键盘上跳动,一串串字符通过那根细细的网线,快速地飘向那遥远的另一个空间;同时,也是通过这条细细的网线,传来了那些空间的问候,或殷勤,或热烈。
当人们走进聊天室的那一刻,人们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最后的也最安全、温馨的避风港。因为人们在交流和友情中得到了关爱,得到了温暖,得到了进步。这是人类感情最美好的一面。然而,大千世界纷繁复杂,邪恶往往会披着美好的外衣出现,这就需要我们去判断,去选择。
当你学习了一整天,想要放松的时候,你可以在网络上玩一些游戏,抛开文具盒,摆脱一切压力,全身心投入到网络中去,无忧无虑,轻检自在,不亦乐乎。
当你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时,你可以在网络上寻求解决,并且可以从中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让你在不知不觉中获得一些你平时没有学到过的知识,回味无穷。
虽然在网络上我们可以得到许多的益处,但是网络也有不利于我们的一面。在某一校园的周围开了一间网吧,有些同学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走进了网吧,从此便把现实中得不到的寄托到游戏中,在网络游戏中尽情的疯狂,争做游戏中的No1,也是网络游戏提供了这种现实中的成就感,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以致一些学生没钱上网而做出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而且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影响较大,因为心根本不在学习上,学生们的成绩直线下降,到了最后,后悔时,已经来不及了。虚拟终究是虚拟的,现实终究还是那么的现实,那些在虚拟中的强人,走出了网络便什么都不是,始终还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因此很多看似美丽的东西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现实才是真谛!
那么,网络是 蛋糕 还是陷阱呢?这似乎是人类永远讨论的话题。品尝过蛋糕的人,永远认为网络是那么的美好;踩进过陷阱的痛苦的人,永远认为网络是那么的格格不入。网络是建立友情的桥梁,也是摧毁友情的桥梁,它曾经扼杀过无数青少年的纯真心灵,可有拯救了无数青少年脆弱的心灵。所以网络像是一张蜘蛛网密集、连接有条理、美丽而且坚固,但是看似坚不可摧,实际上是漏洞百出的囚笼。
总之,网络为满足青少年的心理需求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方式。但是清晰地划分了现实与虚拟的界限,是摆在我们每个学生面前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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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行为的现实基础是什么
在社交媒体上,私人与公共、虚构与现实之间的边界愈发模糊,网络媒介比精神分析的躺椅更能煽动人“不加评判地说出你脑海中的东西”。东浩纪把这称之为“公共意志2.0”(general will 2.0),网络某种意义上实现了卢梭疯狂的梦想:将每个人自身最私密、邪恶的一面都作为“公共意志”。存在于虚构世界的想象坍塌到现实的层次上,侵入这一个自我的同一性,要取代这个现实的我的存在,迫使现实中单一的我对网络上“多重”的我负责。这种暴力对于直接作用于身体或精神的暴力更为复杂。
作为公民权利的肖像权的出现,和摄影技术诞生、图像可以被复制的媒介环境息息相关。近年,随着各种图片
我们和自己的形象是什么关系呢?或者更广义地说,当我们在网络上以虚构的“形象”生活时——包括头像符号、说话风格、性格特征等虚拟形象,我们与它们的关系是什么?我们对这些形象所拥有的权利和要承担的义务被网络媒介改变了吗?

现实与虚构,原作与同人
为了思考现实中的人和虚构性的形象的关系,我们最好先去了解互联网普及后所诞生的一种新的文学体裁:同人文学/二次创作,及其与原作的关系。
同人文学的特点就是依附于某部原作的世界观和角色,喜爱这部原作的读者自己开始围绕着原作的角色(尤其是他们喜欢的角色)进行二次创作,因为自己喜欢那些角色,所以想创作出原作所没有的故事,实现这些角色间未被实现的可能性。不意外地,同人文很大一部分是有情欲描写的,尤其是在原作中因种种原因不能呈现的,那些“不可能”的性爱在同人创作的新的次元中被实现了。在男性向的同人里面,常常可以看到原作中的女性角色的裸体和性爱场景(通常是和异性角色),她们可能表现得非常“淫荡”,哪怕原作是世界观严肃的作品;在女性向的同人里,往往可以看到男性角色之间充满情欲的亲密接触,男性侵略性的特征有时候被弱化,变成“男妈妈”一样的温驯的形象,哪怕这和原作的角色设定不一样。
在同人创作中,原作的神圣不可侵犯性被二次创
难道这不类似于现实中经常出现的对抗吗?其中一方主张言论自由、创作自由、表现自由,而另一方觉得这些表现冒犯了自己(的性别与性取向、阶级、种族、宗教信仰等等)。它们都处于原作(一元的、封闭的宇宙)和二次创作(多元的、开放的宇宙),或者说原作世界的“原住民”和和二次创作的“游客”的张力之中。
一开始所说的“肖像权”和广义的“名誉权”也是用来保护“原住民”的法律,这被作为人权之一对待,针对“形象”的“二次创作”在法律上就等同于造谣诽谤。但是,在形象可以大量复制、改造、传播的互联网语境中,这种人权的基础似乎变得成问题了。
俄狄浦斯不在线?
有一种观点认为在网络环境中,父权带来的压抑被大大弱化,人人都可以搜索到自己想看的影片,说自己想说的话,制作自己想制作的东西。在网上人们与欲望客体的关系不再像神经症主体那样是“俄狄浦斯”式的,即不再有强大的律法去禁止、调节主体与其欲望客体的关系。
网络环境的去父权化的另一面就是主体在上网的时候仿佛不需要是一个近代启蒙式的主体,即“为自然立法”、为自己的言行的公共性负责的主体。在论坛、微博等各大社交平台上,大量匿名的信息在流通,发送这些信息的主体仿佛不需要负责任。这种巨大的、匿名的享乐促发了一些创造性的行动,可以在虚构中实现现实世界中不存在的东西,同人创作就是这种媒介环境的产物。同人
然而,上网的主体还有一个性冲动的、并且会感觉到痛苦、会面临死亡的身体,也受着现实世界的种种象征规则的桎梏,逃向网络并不能克服自身存在的有限性(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是“在世界中的存在”、“向死而生的存在”)。或者说,正是现实中受到的限制太多,这些冲动才会登载在赛博的空间上,寄望于虚构性能够“治愈”现世存在的有限性。Cosplay、同人创作这些活动都是尝试超越自身存在的有限性的尝试,前者试图将穿梭于不同世界的虚构角色“下载”到现实中的身体上,后者试图将现实中身体的冲动“上传”到虚构的多重世界中。
来自有限的主体的冲动在网络媒介中以一种“无头”方式实现,来自每个独特的人的冲动通过网络媒介被复数化,变得仿佛与自身无关,变得自身无需为此负责,变成了一种在改写固有的世界(“原作”)的同时,自身也在被改写的可能性之中,在这种热情澎湃的创造性之中,避开了作为一个有限的主体的死亡和责任的问题。
内与外,私人与公共
现代律法只能作用于可见的东西,即只能作用于作出行动的身体(与基督教传统中作用于灵魂的律法不一样)。法律讲究可见的证据,要在法律意义上进行定罪,需要种种证据表明一起罪行和一具独有的身体的行动有关。这其中的假设是:一个人拥有他的身体,对身体的行动负有责任(暂且抛开有残障的人不论),而这个身体是不可以被复制的、只属于这一个自我的,一个外部的身体服从于一个内部的灵魂。
在历史的现代化进程中,内部的“灵魂”从外部的身体那里获取过一些自由——不只是看不见的灵魂,连作为灵魂的表象的思想和语言也有了自由表现的空间。在思想和艺术的领域中,人可以创造出一些在外部世界中不被允许的表象,可以在一个“半虚构的”领域中创造出既不善、也不恶的东西。话语和思想有一个可以自由嬉戏的空间,这个领域可以免于遭受律法的禁止,因为律法只禁止、惩罚外部的行动。这种内与外的二分也对应着私人与公共领域的二重结构。
精神分析学也是在这个现代化的浪潮中诞生的,这门学科发现了人类主体看不见的内面。在精神分析的创建者弗洛伊德所生活的维多利亚时期,性道德森严,性幻想连出现在头脑里也是可耻的,但是精神分析发现了在外部(意识层面)被禁止的东西,经过压抑后在内部(无意识层面)继续运作。在经过了性解放浪潮的现代,性从森严的戒律中被允许释放到了较为表层的位置,各种淫秽的性幻想被允许出现在意识层面,各种色情制品出现在了市场上。大部分的现代人都怀有这样的道德常识:具有冒犯性的性幻想是可以的,和少数不会被冒犯到的朋友交流性幻想也是可以的(位于内部),但是将一些幻想付诸行动是不行的(位于外部)。前现代和现代的结构里,内部的私人领域和外部的公共领域的严格区分是自然而然的,仿佛有一个看不见的上帝作为担保着。人们可以在心里做一个厌女/恐同/种族主义者,但只要清楚那只是自己病态的感觉、不适合公共场合表达、不能对公共政策造成影响,那就不用有道德负担。一个内心歧视女性但却有良好公共理性的人也可以和女性并肩争取她们的权益。因为他可以凭借理性设想,他也可能会生来就是一个女性,他也可能会被自己歧视,所以这种歧视只不过是一种病态的感觉。
但在今天的媒介环境下,内部和外部的界限被模糊了。一方面,在现代的结构中属于内部的东西会被当作外部的行动去审判。人们不再满足于一个人在公共领域上是个正人君子,还要通过他生活中的种种痕迹,检验他试图隐藏的内心隐秘的欲念是否道德。一些网络圈子里会发生这样的事:某个学识出众,有“意见领袖”气质的人的私密聊天记录被曝出,内容是他和对象聊天时展现出的性癖,当事人借此谴责他支配性的性癖带有“父权”特质,与他公开说的反父权思想不一致。最私密的欲望的表达被误配到了公共的政治立场,被当作公共事件来审判。这种事件或许可被放到女权运动的延长线上,声称“私人的就是政治的”(Personal Is Political),私人生活是检验政治立场的试金石。这仿佛意味着社会政治的纽带不再像现代的那样是以共同的理性观念为基础的,而是以共同的非理性享乐为基础的,你享受“性爱”的方式(包括聊天调情的方式),你想隐藏的秘密,而不是你的理性观念,决定你“本真”的政治立场。网络中留下的种种记录让这些秘密无可遁形,你所有的内心秘密都不知不觉地被记录在互联网中。也就是说,本应存在于主体内部的东西被直接作为了律法所审判的对象。
而另一方面,在现代结构中本来属于外部、公共的领域,在今天的媒介环境中又渗透了本属于内部、私人的东西。网络环境允许甚至煽动人去作出非理性、个人化的表达,对于公共议题可以在过脑子(如考虑公不公平、会不会伤害到人)之前不负责任地先顺着情绪骂几句脏话。“理中客”、“外宾”这些词也许只有在网络的舆论环境中才能出现的,这些词的出现投射出了普通网民对现代精英话语的厌恶,后者长期压抑了人们直接的情绪。这些词所隐含的诉求是面对创伤事件时应激的情绪表达也应该是被允许的,那种应激性的创伤也是不能被掩盖的真相。于是由情绪驱动的仇恨言论大量匿名地或半匿名地(用账号代表自己)倾注在网上。言论的自我审核,即判断“内部”的欲望和观念是否适合在“外部”表达的过程被弱化了,冲动以“本真”的方式不加修饰地出现在网络中。
公共的(政治的)领域——经过深思熟虑、除去个人感性因素之后理性进行的议论,和私人的领域——可以顺从个人的感性不负责任地即时发表“nmsl”等非理性的吐槽,两者被压平到同一个平面了。混杂的民意不再被“理中客”的专家所代表,而是两者处于同一个平面内角逐。即使是那些平时最见不得人的阴暗想法,也能在网络的空间被允许出现,甚至被煽动去表达——哪怕这些想法的公开可能会让别人觉得不适。网络媒介比精神分析的躺椅更能煽动人“不加评判地说出你脑海中的东西”。东浩纪把这称之为“公共意志2.0”(general will 2.0),网络某种意义上实现了卢梭疯狂的梦想:将每个人自身最私密、邪恶的一面都作为“公共意志”。
这意味着,过去建立在内与外、私人与公共之二分的公共意志失去它的基础了。在这个时代,弗洛伊德意义上的神经症大幅地减少,或许有一个原因就是人们不再需要用普遍的道德律法将私人的、病态的思想压抑到无意识层面,而是直接以匿名的方式倾泻(或“泄漏”)在互联网上。但是,这并不一定带来某种道德意义上的解放,因为这也意味着无处可藏的秘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遭受到严酷的批判。现代意义上有内面的人类消失了,因为一切都很容易暴露在网络的监控中。
更加诡异的是,网络可能比我更了解我自己。在作为现代性典范的精神分析里面,分析师会被寻求分析的人认为是一个“假设知道的主体”,分析师这个关于人类欲望的专家能解释出一些分析者深处的秘密。但是网络的“了解”并不是这样的,不是对于一个单一的、独特的主体的理解,而是对于可以复制、改编、添油加醋地“二次创造”(比如通过修改图片和剪辑聊天记录来“再创作”一段故事)的对“角色”(而不是主体)的了解。这种修改甚至能创造出一种欲望层面上的真实效果,比如说虽然通过剪辑照片和聊天记录污蔑了一个人,虽然当事人事实上并没有做过这种事情,但是并非完全没有这样的欲望,或至少这种欲望的可能性被看到了。与其说歪曲事实可怕,不如说虚构里面的真实效果让人觉得“诡异”(uncanny)。
以在过脑子(如考虑公不公平、会不会伤害到人)之前不负责任地先顺着情绪骂几句脏话。“理中客”、“外宾”这些词也许只有在网络的舆论环境中才能出现的,这些词的出现投射出了普通网民对现代精英话语的厌恶,后者长期压抑了人们直接的情绪。这些词所隐含的诉求是面对创伤事件时应激的
在网络的空间被允许出现,甚至被煽动去表达——哪怕这些想法的公开可能会让别人觉得不适。网络媒介比精神分析的躺椅更能煽动人“不加评判地说出你脑海中的东西”。东浩纪把这称之为“公共意志2.0”(ge
个性冲动的、并且会感觉到痛苦、会面临死亡的身体,也受着现实世界的种种象征规则的桎梏,逃向网络并不能克服自身存在的有限性(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说是“在世界中的存在”、“向死而生的存在”)。或者说,正是现实中受到的限制太多,这些冲动才会登载在赛博的空间上,寄
及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等均属于电子数据。要么不要去做,做了不要想赖。虚拟与现实作文900字5篇(2)虚拟与现实作文900字篇4:在现实与虚拟之间
数成一二三四五个。当然,数字是存在的,那不存在的事物呢?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们对存在的事物都有可能不知道,那我们更不可能知道不存在的事物,或者说,这个世界不可能无缘无故产生不存在的事物。只要是存在的都是有其现实性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