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为什么不做官?拜托各位大神
核心提示:利用“北门厄事件”这把“总钥匙”,王元明得以破解了李白出生地之谜,自成“一家之言”。 作为中国文学史中一个标志性人物,李白的能力毋庸置疑,那么,这么一个渴望建功立业的杰出人物,为何终生不走科举道路,反而奔走豪门,通过“走后门”的途径进入仕途? 王元明说:有了“北门厄事件”这把“总钥匙”,这个扑朔迷离的千古疑案,一下子豁然开朗…… 科举“大道如青天”,李白缘何“我独不得出”? 唐代沿袭隋代的科举制度,打破了魏晋南北朝以来门阀、士族通过世代沿袭的方法垄断政权的落后传统,来自中小地主商人家庭和出身普通农家的底层知识分子,在政治上终于有了出路,“朝为田舍郎,暮为状元公”,应该说是历史的巨大进步。 通过科举取得入仕资格,成了唐代文人最普遍的选择,无论是杜甫、白居易,还是韩愈、柳宗元,绝大多数知识分子都利用科举得到了实现自己政治理想的机会,像李贺那样,因为父亲名讳(李贺父亲名叫李晋肃,“晋肃”和“进士”声音相近,为避讳不能参加科举)而放弃科举的,可以说少而又少。 在整个文人阶层积极参与科举的热潮下,李白却偏偏特立独行,放弃科举,终日游走于达官贵族之门,希望通过“走后门”的方式进入仕途。这是为何? 对于这一奇怪现象,绝大多数学者的解释是,李白心高气傲,“不屑于”走科举道路。 王元明认为这一说法很不妥当,放弃科举而去“走后门”,未必是因为心高气傲,在奔走豪门的过程中,李白往往是以牺牲尊严和人格为代价的。 在《上安州裴长史书》最后,李白这样写道:“愿君侯惠以大遇,洞开心颜。终乎前恩,再辱英眄。白必能使精诚动天,长虹贯日,直度易水,不以为寒。若赫然作威,加以大怒,不许门下,逐之长途。白即膝行于前,再拜而去。西入秦海,一观国风。永辞君侯,黄鹄举矣。何王公大人之门,不可以弹长剑乎?” 王元明说:请大家仔细回味,“愿君侯惠以大遇”以后八句,李白说的何其慷慨,何其激昂;然而“若赫然作威”以下,李白说的何其无奈,何其悲愤!尤其是“白即膝行于前,再拜而去”两句,多么凄凉,哪里有半点“心高气傲”? 排除了“心高气傲”的因素,唐代科举道路既然“大道如青天”,李白为何“我独不得出”? 身世不清,李白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 还是让我们回到“北门厄事件”这个切入点上。 王元明说: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科举考试的程序早已正规化、严格化了。朝廷明文规定:到京城参加进士考试的士子,必须经过地方官的严密审查并予以推荐,被推荐人不一定都是贵族子弟,但起码是品学兼优、家世清白的良家子弟。 通过对“北门厄事件”事件的分析,读者已经知道李白出身贫寒之家,本是斗鸡徒,曾经在斗鸡徒群殴中“手刃数人”,他又逃亡蛾眉山避难,隐姓埋名。像这样有过“劣迹”、家世不清的人,哪个地方官敢于推荐他参加科举考试? 另外,“北门厄事件”后,李白隐其真名真姓,自称“凉武昭王(李) 暠九世孙”,和唐代皇家同宗。李白这种说法,自己随便说说,别人姑妄听之可以,一旦对方较真,李白可就没招了。 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唐玄宗发布诏书,续牒认亲。诏书中说: “天宝元年七月二十三日诏:殿中侍御史李彦允等奏称,与联同承凉武昭王后,请甄叙者。源流实同,谱牒犹著。自今已后,凉武昭王孙宝已下,绛郡、姑臧、敦煌、武阳等四公子孙,并宜隶入宗正寺,编入属籍。”(见《唐会要》卷七十五) 值得注意的是,李白正是在天宝元年秋受诏入京的,“玄宗召见于金銮殿,异礼有加,命为待诏翰林”,处于仕途中最得意的时候。如果李白真是“凉武昭王(李) 暠九世孙”,那么按照辈分,他就是唐玄宗的族爷,皇帝还能不更加尊敬他、提拔他?可后来李白并没有和皇帝续家谱,也没有入宗正寺。这是因为李白本来并不姓李,无法较真。既然李白不敢续谱认亲,他说的“本家陇西人”,自然也属假冒,这也从反面证明了王元明“李白生于洛阳说”的正确性。 显而易见,李白并不是不想参加科举考试,而是无法通过地方官“政审”这一关。在这种情况下,李白不得不放弃科举考试,转而寻求达官贵人推荐。 连救命恩人陆调也不敢推荐李白入仕 即使想通过达官贵人推荐的办法进入仕途,李白不清不楚的身世,也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 为了寻求进入仕途的推荐人,李白曾经写了《上安州李长史书》、《上安州裴长史书》、《与韩荆州书》、《赠张相镐二首》等大量寻求帮助的信函、诗歌,但大都泥牛入海,没有下文。值得注意的是,张镐曾经“喜识拔后进,尝荐崔宗之、严武於朝,当时士咸归重之”(《新唐书·张相镐传》),以识人、荐人著称,但对于“请日试万言,倚马可待”的李白,他却不肯推荐,应该和李白身世不清有关。 最具代表性的是陆调。在“北门厄事件”中,陆调是李白的救命恩人。唐玄宗天宝八年(公元742年),李白写作《叙旧赠江阳宰陆调》时,陆调官任江阳县令,就在张镐手下做官,但他既没有留李白在县衙做官,也没有向张镐或朝廷推荐李白。 原因很简单,陆调最了解李白的复杂身世,年轻时他可以凭义气救李白于危难,但随着年龄渐长和饱经世故,他对李白的态度可能会表面热情、内心冷淡了。后来,陆调官至袁州别驾,成为和张镐关系密切的“故吏”,肯定拥有推荐官员的权力,但他一直没有推荐李白。 王元明说,李白在诗中,曾多次写出人情世态:“斗酒强然诺,寸心终自疑”(《古风五十九首》),“前门长揖后门关,今日结交明日改”(《赠从弟南平太守之遥二首》),虽然这并不一定是针对陆调,但显然李白对陆调的态度也冷淡下来。可以肯定的是,自写作《叙旧赠江阳宰陆调》之后,李白再也没有和陆调有过交往,也没有再写一篇和陆调有关的诗文。 最初推荐李白的,居然是一位道士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初推荐李白的,不是什么达官贵人,却是和官场有一定联系的道士吴筠。唐玄宗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在吴筠的极力推荐下,朝廷下诏把李白征到首都长安,此时李白已经42岁。 王元明分析说:吴筠敢于第一个推荐李白,当然和李白才干超群有关。但更现实的因素,是因为吴筠作为出家人,即使推荐错了,他也不用担负什么责任,“无官一身轻”的他即使是李白家世不清的前提下,他敢推荐李白。 在长安期间,李白广泛奔走于社会名流、豪门贵族中间,或主动求见,或诗词唱和。李白的诗歌天才,不但得到了时任太子宾客、唐代著名文学家贺知章的赞扬和推荐,再加上玉真公主的推荐,唐玄宗这才让李白供奉翰林,除了让他写一些宫廷诗歌,偶尔也让他起草一些诏告文件。 李白这种“剑走偏锋”的入仕道路并不平坦。一方面,翰林学士这种闲职让李白感到苦闷彷徨,“彷徨庭阙下,叹息光阴逝”;另一方面,李白“揄扬九重万乘主”的狂放性格,得罪了当朝权贵,在唐玄宗宠信太监高力士等人的诽谤、诬蔑下,李白被“赐金放还”,从此离开了官场。 王元明说,从《叙旧赠江阳宰陆调》可以看出,即使李白当了“翰林学士”这样的高官,他也没有洗刷“北门厄事件”之耻,可见其对手或其后台的职务,应该比翰林学士要高。 由此可见,“北门厄事件”让李白隐姓埋名、远走他乡,而且极大影响了他的仕途,成了他一生的“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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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
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
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
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
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首次
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
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
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
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
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
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谢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
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
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
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不是一个俯首贴耳死心塌地听主人
摆布的奴隶,当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在奴
隶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再往加拿大逃奔。她丈夫乔治
·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地奴隶,也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
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伊丽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
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
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
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
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
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
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圣·克
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
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
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
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
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
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
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第一次卖掉他的奴隶主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赎
买汤姆,因为汤姆是小谢尔比儿时的仆人和玩伴,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
人的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乔治·谢尔比狠狠地一拳把莱格利打翻在地。
就地埋葬了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小谢尔比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
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
《汤姆叔叔的小屋》既描写了不同表现和性格的黑奴,也描写了不同类型的奴隶主
嘴脸。它着力刻画了接受奴隶主灌输的基督教精神、逆来顺受型的黑奴汤姆;也塑造了
不甘心让奴隶主决定自己生死的具有反抗精神的黑奴,如伊丽莎和她的丈夫乔治·哈里
斯。同时,也揭示了各种类型的奴隶主的内心世界和奴隶主不完全相同的表现。这本书
通过对汤姆和乔治·哈里斯夫妇这两种不同性格黑奴的描述,告诉读者:逆来顺受、听
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因
此,《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美国废奴运动和美国内
战中以林肯为代表的正义一方获得胜利,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作为一本文学作品,美国
著名诗人亨利·朗费罗说它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胜利”。
《高老头》 [法]巴尔扎克 下载(194k)
巴尔扎克的创作是十九世纪法国现实主义的顶峰,他的小说分三大类即风俗研究、哲理研究和分析研究,本篇是早期的杰作,要描写的是私人生活,写主人公靠粮食买卖起家,养大女儿反而被女儿遗弃,在痛苦中死去,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金钱支配一切的规律
《邦斯舅舅》 [法]巴尔扎克 下载(293k)
这篇小说塑造了一个放高利贷的守财奴形象,这一形象概括了私有心理的最令人作呕的特点。主人公曾经是一个有热情,有抱负的人,但饱经沧桑后却总结出一条无耻的信条:金钱就是一切。金钱的腐蚀作用使它自己的主人也沦为了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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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不只毁灭人类最美好的感情,腐蚀青年人天真的灵魂,巴尔扎克通过本篇小说,表现了资产阶级社会中人才是怎样被毁灭的,文学、艺术怎样变成进行无耻交易的对象的。巴尔扎克回到了巴黎求功名的青年人的命运的主题,创造了一个典型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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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又是巴尔扎克讽刺小说中的一篇著作。叙述风尘女艾丝苔与青年诗人吕西安秘密相爱,在一次假面舞会上,她被人认出,便想以自杀掩盖自己的身世。扮成西班牙教士的越狱苦役犯伏脱冷救了她,将她控制在自己手中。伏脱冷也因救过吕西安的命而成为吕西安的主宰,并企图通过他向统治者报仇。为了有足够的钱扶持吕西安进入统治阶层,他逼迫艾丝苔重操旧业,充当金融家纽沁根的情妇。艾丝苔含恨自杀。吕西安和伏脱冷受牵连而被捕入狱。不久,吕西安也在狱中自尽,伏脱冷在精神上受到巨大打击。他在狱中与当权人物作了一番激烈搏斗后,终于归顺官府,当了巴黎警察局保安处处长.作者通过介绍一个交际花由盛而衰的过程,刻划了她耳边一个个上层人物的丑恶的嘴脸。当她发达时,人人巴不得喊她奶奶,当她衰落`,悲惨地离开时没有一个人表示同情,作者批判了社会上赤裸裸的肉欲关系。
《巴黎圣母院》 [法]雨果 下载 (443k)
《巴黎圣母院》(1831)是雨果第一部大型浪漫主义小说。它以离奇和对比手法写了一个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罗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尔达。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为救女郎舍身。小说揭露了宗教的虚伪,宣告禁欲主义的破产,歌颂了下层劳动人民的善良、友爱、舍己为人,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
他描绘了中世纪,再现了十五世纪巴黎的生活。他善于把事实和想象,叙述和描写巧妙地结合起来,为纯朴善良的敲钟人和吉普赛女郎、邪恶狡诈的教士和队长都安排了毁灭的结局。本小说也让雨果声名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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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面人》是雨果的又一部浪漫主义杰作。小说主人公格温普兰是一个爵士的后代,从小就被卖给儿童贩子,成为宫廷阴谋的牺牲品。他落到儿童贩子之手以后,被迫动过毁容手术,脸孔因此始终像在怪笑一样。后来,他被好心的流浪人于苏斯所收养。从此,他就跟着于苏斯到处卖艺。格温普兰在见到于苏斯之前,还在雪地上救过盲姑娘蒂。他们几个人四海飘泊,受尽贫穷与不幸的折磨,但是他们并没有向环境屈服,他们彼此之间充满着诚挚的感情。在颠沛流浪生活中格温普兰和盲姑娘蒂之间也渐渐产生了爱情。后来格温普兰有机会重新获得爵士的头衔,他却厌恶贵族生活,在议会痛斥了贵族罪行后,回到自己的同伴那里。这时蒂已经病得奄奄一息,终于去世,格温普兰悲痛万分,结果投海自杀。格温普兰的脸是丑的,但是他的内心却无比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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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仲马最优秀最著名的历史小说。描写路易十三时代,三个剑客,波尔托斯、阿托斯和队拉密斯帮助主人公达达尼昂追求爱情与复仇的故事。小说特色是人物形象生动,情节动人,妙趣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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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大仲马的主要作品之一,发表于1844年。描述了水手邓蒂斯(基督山)报恩复仇的故事。他遭人陷害被打入死牢,侥幸越狱后,化名基督山伯爵,凭借难友提供的大量财宝,报答了一直照顾他父亲的恩人,惩罚了三个曾经陷害他、现已成为7月王朝统治集团要元的仇人。小说扶正除恶,具有鲜明的亲拿破仑的政治倾向。情节曲折,富有传奇色彩,具有很强的艺术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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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副标题是《1830年纪事》。小说描写19世纪20年代查理十世统治后期的社会生活,揭露复辟王朝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反复避是作品的基本主题。主人公于连是法国王政复辟时期小资产阶级个人奋斗者的典型形象。小说的线索是,于连与市长夫人及贵族小姐的爱情故事。作者通过爱情世界即揭露了上流社会腐败、伪善的社会风气,又揭示了于连时而反抗时而妥协的矛盾性格。最后于连被送上断头台,说明复辟王朝容不得一个平民青年。小说对现实生活栩栩如生的描绘和典型环境中典型人物的塑造是其在艺术上的最重要的成就,也揭示了人物的心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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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巨著共10卷,以主人公约翰·克利斯朵夫的生平为主线,描述了这位音乐天才的成长、奋斗和终告失败。 通过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一生,我们能够充分地感受到道德的力量,即宽厚、仁慈和友爱的力量。整部作品人物刻画细致,充满激情,充满乐感,且细腻而出色的心理描写读来情真意切,让人充分体会到一种心灵与心灵的共鸣。 被高尔基称为“长篇叙事诗”,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全书犹如一部庞大的交响乐。每卷都是一个有着不同乐思、情绪和节奏的乐章。由《约翰·克利斯朵夫》始,罗曼·罗兰开创了一种独特的小说风格。该巨著获得1913年法兰西学士院文学奖,1915年获该年度诺贝尔文学奖 .
《红字》 [美〕霍桑 下载 (207KB)
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创作于1851年。小说描写女主人公海丝特·白兰被牧师丁梅斯代尔诱骗怀孕。被判终生佩带象征耻辱的红色的A字(Adultery:通奸女犯)在受尽屈辱的处境中,海丝特孤苦顽强地生活着,全仗刺绣为生。海丝特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精神,使丁梅斯代尔大为感动,也大受刺激,不久他便心力交瘁地病倒了。而获释归来,一直在暗中侦察底细的海丝特的丈夫罗杰·奇林渥斯医生,在给丁梅斯代尔治病中,已基本了解到了真情,并欲置丁梅斯代尔于死地。为了逃脱,海丝特跟丁梅斯代尔议定在新市长就职那天,带上孩于一同乘船到“看不到白人足迹”的地方去。但此事也被奇林渥斯识破,逃脱不成。于是,丁梅斯代尔在新市长就职那天,携海丝特和珠儿走上示众台,当丛宣布了自己诱骗海丝特的事实,并死在海丝特怀抱中。海丝特也从此得到了解放,带着珠儿远走他方。海丝特用自己的“崇高的道德和助人精神”,把耻辱的红字变成了道德与光荣的象征,直到老死。 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国社会法典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 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美国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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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个孤独的老人单身出海捕鱼,与大鱼周旋,将它捕获结果又被大鲨鱼吃掉猎物,单身上岸的惊险故事。歌颂了人面对失败仍顽强拼搏,绝不屈服的意志。海明威因此获普利策奖与诺贝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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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尔斯泰是享有世界声誉的伟大的俄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本篇是他长篇小说的代表作,小说以两条情节线索,即安娜家庭的悲剧和列文农事改革的失败,揭露了城市贵族资产阶级的虚伪和冷酷,也揭露了地主与农民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小说也反映了作者本人的世界观的转变。
《复活》 〔俄〕列夫·托尔斯泰 下载(531KB)
这篇小说是托尔斯泰世界观转变以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思想、宗教伦理和美学探索的总结性作品。它是以一个真实的案件为基础构思而成的小说,表现两个主人公的“心灵净化”揭示他们“复活”的复杂过程,也会面揭露了沙皇专制官僚制度的反人民的本质以及教会的丑恶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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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潮》 [俄] 屠格涅夫 下载 100K
写于1871年的《春潮》没有表现重大的社会政治问题,从情节看似乎只是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1840年5月屠格涅夫在游历了意大利和瑞士回柏林途中来到德国城市法兰克福。在那里他偶然踏进一家糖果店想喝杯柠檬汁,适遇店主的女儿向他呼救,请他帮助抢救突然昏厥的弟弟。女郎的美貌和气质使他产生爱慕之心,只是由于匆匆离去,爱情种子未及萌芽便夭折了。这成了30年后创作《春潮》的基础。小说开始部分的情节与作者的经历几乎毫无二致。但不能说这是自传体小说,因为作者只是采用了自己经历中的一件事作为小说的引子。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春潮》发表后受到广泛欢迎,被译成多种文字在国外出版,俄国评论界的反应则褒贬不一,后来的文学史家和传记作者在论及屠格涅夫创作时对它较少提及或几乎不提。究其原因,大概就如本段开始所说的那样,小说不像作者其他许多小说那样总是反映重大社会政治问题。不过《春潮》在艺术上仍是成功之作。无论杰玛这个从外表到内心都美的少女形象,还是萨宁这个青年贵族的多余人的虚弱性格,甚至波洛索夫太太这个外表华美内心丑恶的坏女人形象,都刻画得极为成功。
《名利场》 [英]萨克雷 下载790K
作品小说主要描写穷画家女儿蓓基·夏泼,在受尽歧视后,靠色情和机智,不择手段向上爬的故事。通过夏泼的沉浮遭遇,着力反映西方资产阶级上层社会人际关系的而虞我诈、争权夺利、趋炎附势等丑恶的现象,揭露那种以金钱为本质的社会。深刻地揭露了社会的腐朽堕落,生动地塑造了以斯丹恩勋爵为首的一系列厚颜无耻、荒淫奸诈的贵族资产阶级形象。故事情节曲折,人物性格复杂而鲜明,作品读后给人以无尽的反思。为此,马克思曾赞誉他跟狄更斯等是英国的“一批杰出的小说家”。
《蝴蝶梦》 [英] 达夫妮·杜穆里埃 下载 (386KB)
小说塑造了一个颇富神秘色彩的女性吕蓓卡。通过吕蓓卡那种放浪形骸之外的腐化生活以及她与德温特的畸形的婚姻,对英国上层社会中的至上享乐、尔虞我诈、穷奢极侈、势力伪善等现象作了生动的揭露。
《还乡》 [英]托马斯·哈代 下载446k
故事发生的场景爱敦荒原,以及荒原上固守传统习惯风俗的居民,就是整个人类生存环境的缩影。故事中男女主人公与荒原的关系,不管是克林·姚伯的回归荒原,改造荒原,还是游苔莎的厌倦荒原,摆脱荒原,都反映了哈代那个时代的“现代”青年与环境的剧烈冲突。克林·姚伯年轻有为,从巴黎还乡,满怀由法国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生发而来的善良意图,自愿抛弃繁华世界的纷扰劳烦、纸醉金迷的生活,意欲在故乡的穷乡僻壤开创一番小小的经邦济世、开蒙启智的事业,但他首先遭到的,是与自己最亲近的寡母和新婚妻子的反对。由于命运的捉弄,他又突患眼疾,则进而为他的失败推波助澜。女主人公游苔莎与环境的冲突,是朝着与姚伯相反的另一方向。姚伯是生于荒原——走向繁华世界——复归荒原;游苔莎是生于繁华世界——流落荒原——意欲逃离荒原。他们二人虽都不满现状,都具有超出荒原人传统习俗、思想的“现代”意识,但是彼此仍格格不入。这样的一对青年男女,多半出于外貌上的相互吸引,再加上初识阶段彼此的误解,在一时的感情冲动之下结为婚姻伴侣,他们婚后的冲突也就更加激烈。又是命运的拨弄,这种冲突不仅难于因势利导地得以排解、消减,相反却愈演愈烈,最后必然酿生悲剧。
《诚实》
《小王子》
《变形记》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外国微型小说选》
《牧童与牧女》
《傲慢与偏见》
《伊豆的舞女》
《飞鸟集》(泰戈尔)
《屠格涅夫散文诗集--爱之路》
《尤利西斯》
《理智与情感》
《十日谈》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老人与海》
《百年孤独》
《麦田里的守望者》
《双城记》
《一千零一夜》
《勃朗宁夫人十四行诗》
《社会契约论》
《1984》
《飘》
《红与黑》
《鲁滨孙漂流记》
安徒生童话故事集
格林童话
《牛虻》
《小妇人》
《汤姆·索亚历险记》
《查太莱夫人的情人》
《简·爱》
《哈克贝里·芬历险记》
《三剑客》
《悲惨世界》
《红字》
《我与拿破仑》
《青年近卫军》
《茶花女》
《唐吉诃德》
《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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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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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尔德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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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民间童话故事集》
《呼啸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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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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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娅和舒拉的故事》
《褴褛时代》
《不在案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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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侍》
《营救总统私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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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乡》
《约翰·克里斯朵夫》
《苦行记》
《怎么办?》
《雾都孤儿》
《远大前程》
《热爱生命》
《奥德利夫人的秘密》
《海蒂》
《魔沼》
《红头发安妮》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
法国浪漫小说三名篇
《梅菲斯特升官记》
《宝岛》
《斯巴达克思》
《伊利亚特》
《阿马罗神父的罪恶》
《巴济里奥表兄》
《无名的裘德》
《最后的莫希干人》
《庭长夫人》
《天真时代》
《患难与忠诚》
《惊婚记》
《碧血黄沙》
《刀锋》
《笑面人》
读《福尔摩斯》有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福尔摩斯》有感1
在这个周末,我新买了一套《福尔摩斯》。当我满是欢喜利用阅读时间看这套书时,我却傻眼了,因为这套书加起来都有三本《莎士比亚》那么厚。唉,我还是从头开始吧。
故事最初情节设定在华夫身上,他战时由于受伤而来到英国休养。但不久后,华夫与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房子,并且发现了福尔摩斯有很多与常人不同的想法,比如制作一些奇异的药剂,写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文章,虽说常人无法理解,但读起来还是有理有据。而且还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兴趣与爱好。
华夫耐不住好奇心,于是便询问福尔摩斯的职业,原来他是一名侦探。接着,福尔摩斯正好又接了一单新的生意,他发现华夫对此好像很有兴趣,于是在行动中带上了他。
这场案件非常棘手,是一个连环杀人案,但福尔摩斯还是通过他敏锐的观察力,和聪明的大脑。还有华夫的帮助下破了案,这让他们两一举成名,成为最出色的侦探团队。
看到这里,我不禁赞叹福尔摩斯的机智和勇气,这故事还告诉我,在生活中要有一双会观察的大眼睛,还要善于动脑筋,我们也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读《福尔摩斯》有感2
如若一人之思维却灿若晨星唯福尔摩斯耳。
闲居在贝克街221号,他躺在沙发上缄口不言,纹丝不动,却似一幅早已定格的画面。又不时在实验室叮叮当当奏起交响乐。尽管满手的墨点与化学药品,尽管有时沉静不语,尽管有时高谈阔论,尽管挺着6英尺多的身高,尽管修长,尽管挺着那长尖的鹰钩鼻,但他依旧令人敬佩。回首在一次又一次的危难面前,他不逃避,他不退缩,他不虚伪,他坚强,他勇敢,去拼搏,去奋斗……
尤为难忘,那《最后一案》……
伴随着沉痛之心,望着《最后一案》的标题却是缓缓捻开了……
故事情节依旧跌宕,福尔摩斯的深夜造访,着实让华生吃了一惊。福尔摩斯脸色苍白地坐在椅子上,缓缓打开尘封已久的嘴,叙述了一段令人听而悚之的经历……势力遍及全伦敦城的莫里亚蒂教授,在福尔摩斯正耿耿于怀之之时突然闯进了福尔摩斯的办公室中,并说了一段令福尔摩斯惊诧的话语,随后便离了。于是福尔摩斯便匆匆赶来讲那段故事于华生,并邀请华生去欧洲度假,实则躲避莫里亚蒂教授的追踪。
故事却是结尾在了莱辛巴赫瀑布。莫里亚蒂教授以其深奥的哲学与思想与福尔摩斯作斗争,他巧妙地利用了瀑布那深不见底而又惊险的地形设计了一起惊险的斗争。他利用华生医生的身份把他转移开来,却是与福尔摩斯进行了一场毛骨悚然的瀑布战。等到华生医生明白之时,再返回瀑布时,只看得见福尔摩斯的手杖。他惊慌失措,镇静后,用福尔摩斯的侦查方法,却只是找出那有去无回的两行脚印。他注意到了福尔摩斯留下的字条……
作者柯南道尔本打算在这里就结束福尔摩斯的生涯,却遭到了反抗,导致他在之后又写了许多——自然这是后话。
看那《血字的研究》,看那《四签名》,看那百百千千的冒险史,福尔摩斯无不令人敬佩。作者以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一波三折的人物关系,从事件出发,以一个医生的口吻向读者更好地叙述福尔摩斯的生活与侦探,向读者娓娓吐露。拨开云雾见真理,福尔摩斯以超人天赋的洞察力为观众们缓缓打开侦探的大门,让读者在娱乐之余体验福尔摩斯的超凡魅力。
作者为小说文学史上新增一个历史的奇迹,让人们深刻理解,要仔细观察生活,观察身边的每一点滴的小事。让读者们明白,在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奇迹,只有在经过观察和缜密的思维思考过后的奇迹。
这部伟大的小说,让人们深刻明白:推理。在认真观察生活的基础上,经过推理,就能知道别人不能知道之事。也就是,要时时刻刻观察生活,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时刻刻有缜密的思维,那你就成为如福尔摩斯般的奇才……
读《福尔摩斯》有感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探案选集》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我,很好看!
这本书是我作者是一个英国人名叫:“阿瑟。柯南。道尔”他是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他1885年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但对文学有强烈的兴趣,尤其爱读侦探小说。1886年4月,柯南 道尔写成福尔摩斯的第一个侦探故事——《血字的研究》
福尔摩斯塑造认为形象集睿智、勇敢、不畏权势、富有正义感等优秀品质于一身,在破案过程中,他精力过人,不轻易放弃,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深思片刻,所有疑难问题他都会迎刃而解。
书中讲了许多福尔摩斯办案的故事,福尔摩斯在伦敦是个很有名的侦探家,大家遇到什么疑案、难案,都回找他解决,破案找出答案。在《血字的研究》里福尔摩斯叼着烟斗沉思片刻,看找地上失望痕迹和现象分析做设想。
我一定会向福尔摩斯学习,遇事多动脑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现在起必须学习好数学,多阅读锻炼多项思维。
读《福尔摩斯》有感4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老师布置的同一题目,我的写作风格新颖,常常被老师表扬,在竞赛场上也小有收获。在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手段,竟在游戏中成了vip!我做语文课外作业时,用新语答题,老妈反而说我答得好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弹了,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读《福尔摩斯》有感5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很多人都曾听说过,如今的福尔摩斯几乎已经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我在小时候就曾听说过他,那是我对侦探一类的事物情有独钟,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妈妈终于决定给我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让我看过一眼,就不忍释手。
平常的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华生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
福尔摩斯是一个兼具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的侦探。他的理性体现在他那冷静的头脑、敏锐的观察力和超强的推理能力上。我现在还记得那一件名为《跳舞的人》的案子。福尔摩斯从几个小小的,常人看来毫无意义的字符画中,便推断出这些图画所代表的文字,并最终以此顺藤摸瓜,将凶手缉拿归案。
而且,书中还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福尔摩斯的故事距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但关于他的故事仍然让人不禁深陷其中。因为他不仅会理性思考,还会用感性来抉择世事。那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永远都在感染着每一个读者。
读《福尔摩斯》有感6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精选》。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在破案中的故事,例如:在“红色投手”这件案子中,他是向酒吧喝酒的看门人问话……由此发现巴伦罗恩科夫很有可疑;还有“荷兰公爵”这件案,通过寻找脚印,发现那个强盗的右腿是瘸的,轻易的把强盗指了出来……还有很多很多的案件:绿玉皇冠案、斑点带子案……都被他破解了。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福尔摩斯非常厉害,别人破不了的案子他可以破得了,真是了不起。
福尔摩斯他反应敏捷,善于思考、善于观察。因为他具备了其他人不具备的优点,所以,他可以很快的破案。他日常就注意观察一些小细节,观察可疑人物的举动、脸色。如果谁的动作偷偷摸摸的、脸色发青,那么很可能那个人就是作案人。
我和福尔摩斯比起来还差远着呢,他反应比我敏捷,善于思考、观察能力又比我强。哪像我,这是根本没法比的。看来我要赶上和超过福尔摩斯,还需要不断的锻炼我的反应速度、提高我的思维能力和我的观察能力,认真读书学习,努力获取知识年,努力进步才行。这样我才能有机会像福尔摩斯一样破解案件,、揪出罪犯。
我要把《福尔摩斯探案精选》这本书推荐给同学读,让他们也学习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点。
读《福尔摩斯》有感7
有一天,外边暴风雨没法去玩。闲在家里没事,举起了一本很早以前就选购却没有时间看的《福尔摩斯》。当我们看完了以后,自以为是很有一定的获。今日可以借此机会向大伙儿谈一谈读了柯南道尔的体会。柯南道尔的作者是美国知名的小说集面柯南道尔生在1859年5月22号丧生1930年7月7日。因营造了大侦探夏洛克.柯南道尔的品牌形象而闻名世界。柯南道尔生在英国爱丁堡,后入式爱丁堡学校读医。毕业了开门诊所,仅能保持日常生活。闲暇时刚开始写作小说集,因柯南道尔侦探故事被别人熟识钟爱。
美国著名小说家斯伯里.萨摩赛特.毛姆以前是那样点评的:“和柯南道尔所作的探案系列产品对比,没有一切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信誉。”而书里的华生对主人翁柯南道尔是那么点评的:“他真是是一架用以逻辑推理和观查的最完美无暇的设备。” 在柯南道尔系列产品中有很多知名的小故事如:《血家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在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案。在这里一案中,他与他的夙敌莫里亚蒂专家教授违法犯罪界的拿破仑同归入莱辛巴赫飞瀑。他曾对莫里亚蒂专家教授在那么说过,“以便社会发展的权益,假如能摧毁你,就算与你两败俱伤,因为我甘心情愿”从这话反映出了柯南道尔的无所畏惧精神实质。
最后如他常说应当最风险的犯罪分子和最优秀的护法护卫始终葬身在了莱辛巴赫。因为在这里一案中柯南道尔去世,许多 阅读者不满意砸其家夹层玻璃宣泄不满意,创作者迫不得已无可奈何遂在《空屋》一案中让柯南道尔戏剧化的复生,而莫里亚蒂专家教授则始终的葬身于莱辛巴赫飞瀑。真令人觉得痛惜。我向大伙儿详细介绍柯南道尔这本书是期待大伙儿看一看这本书,古语有云盛名之下,无虚士。柯南道尔即然有这么大的知名度,必有它的独到见解。到时大伙儿在一起聊聊读柯南道尔的体会。
读《福尔摩斯》有感8
人类生活在海洋上,每有海啸时,便会死去好多人!’意思就是说:水流可以被利用来作为一种助人的‘工具’,借助水势来泛舟、行船。我好想把时间拉住,求他再等会,等会。一个个亭亭玉立,婀娜多姿,没极了,比我想象中的要漂亮、美丽多了,我情不自禁的那起那一朵粉红色的牡丹,东瞧瞧,西看看,爱不释手?
看到这,你们可能会问我,医生跟侦探之间有什么联系?为什么医生会变成侦探?这正是今天我要说清楚的东西。
福尔摩斯是大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一个成功人物,福尔摩斯破案时精确的推断术,使他成为很多人心目中的偶像。柯南为什么能把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写得那么生动呢?原来他所写的每一个故事都是受外科医生约瑟.贝尔的推论影响而写出来的。
读了课文后,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贝尔医生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能作出那么有深度、那么准确的判断,原来是他比常人特别注意观察、善于观察。例如他说,可以通过看一个人的脸,知道他的国籍;通过看他的手,知道他是干什么工作的;从人的步伐、举止、服饰可以看出一切东西。
从今以后,我也要向贝尔医生学习,做一个凡事善于观察、细心分析的人。
读《福尔摩斯》有感9
寒假中,我读了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其中他的第一部小说《血字的研究》让我特别感兴趣,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1878年,华生认识了福尔摩斯,当天就遇上了案子,瑞伯被杀。他们立刻赶到现场,“凶手是个男的,身高在1.9米以上英尺,中年人。脚小,穿着一双粗皮方头鞋,抽印度雪茄,和被害者同乘一辆马车。”福尔摩斯看完了凌乱的案件现场,立即总结出凶手的特征。不久,又出现了类似的案件,“凶手是同一个!”按已有的线索,福尔摩斯布下“陷阱”,很快抓到了凶手……
福尔摩斯破获了无数的案件,靠的是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经过慎密地思考分析,得出案件真相。这一点,我可远远不及福尔摩斯。
生活中,我做数学题时总粗心大意,不是题目看错就是加减乘除号搞错;作文逻辑性也不强,没有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就没有好的题材;英语我也不仔细,总把问号加成句号。那么怎么改正呢?数学应该先把题目读完再写;语文则该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多读课外书;英语也要分清是回答还是提问。不该错的地方一定不要错,要成为学校年级里出类拔萃的少先队员。
我们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生活中的细心人,千万不要粗心大意哦!
读《福尔摩斯》有感10
这种写法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这本书里,我懂得了许多道理。首先,我们要有非凡的洞察力,这个可有可无。但是,我们要有细心、耐心。
没有细心,那你什么都会发现不了;没有耐心,就更别说了。福尔摩斯就是通过细心的观察、耐心的思考才得出结论的。而且他还有一种嫉恶如仇的品质,在这个背信弃义、贪欲逞凶、尔虞我诈的社会中,许多人都会对黑暗置之不理。而我们就做好我们自己,也要帮助别人。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故事越来越少,但我们要充分学习福尔摩斯这一品质,与邪恶力量斗争到底。可能就是这种品质,才使他更加有名。我们在学习他的同时,也要问社会一个问题,如果人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洞察一切,并且撒下天罗地网,将无恶不作的人赶尽杀绝,那这个社会还有犯罪、黑暗、邪恶吗?
读《福尔摩斯》有感11
今年暑假,我读了《木屋下的守护者》、《堂。吉诃德》、《查理九世》等8本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探索集》。当我在读这本书时,我仿佛身临其境,就像在和福尔摩斯一起在寻找真相一样。
这本书是英国的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他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他知识渊博,有着很高的推断能力以及判断能力。他熟悉社会阶层和职业特征,他只需要轻轻瞄上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身份、职业……他仅凭书桌上的残留墨迹或者皮鞋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判断出罪犯的一举一动。因此柯南道尔写的书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索集》分两篇故事,一篇名叫《血色研究》,另一篇名叫《四签字》,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名叫《血字研究》,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劳瑞斯花园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人名叫伊瑙克锥伯,经调查是被毒杀的。在他被杀的那座空房子里,发现有一个结婚戒指,附近的墙上写着血字“RACHE”。当时侯波去房子里寻找戒指,不料却碰上了警方,他假装成一个醉鬼,因此逃脱了。后来侯波利用一个老妇人去取戒指,福尔摩斯进行跟踪调查,找到了许多线索。最后福尔摩斯在一家旅馆中发生的凶杀案确认了自己的想法,并找到了证据,最后和警方一起抓住了了凶犯——侯波。
这个故事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形势,更能对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读完这篇故事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的真相。只有大胆猜测才能破千奇百怪的案子。在平时我们要像福尔摩斯一样会思考,不能因别人的猜测而感到困惑,要学会推理。这样,我们才能解决平时发生的一些小事,才能不被别人胡乱猜测而误导!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勇气。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智慧;感受到了福尔摩斯高超的技艺。《福尔摩斯探索集》里发生的故事,令我十分的难忘。
读《福尔摩斯》有感12
当我手捧这本小说时,我就一直希望它是一本不错的侦探小说。果然,它的确很棒,小说情节生动,描写细腻,充分体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观察仔细,以及其高超的破案手法。
本书详细介绍了一个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然而这些案件在福尔摩斯手中却都被轻松地了。这部小说之所以让人爱不释手,我认为是福尔摩斯在破案时往往不放过任何的细节:街上车轮的深浅、泥地上脚印的形状、死者唇上的气味以及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在旁人眼中微不足道的小细节,却在福尔摩斯眼中往往是破案的关键。
那么我们学生应该从中吸取到什么经验呢?其实最简单的就是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之所以福尔摩斯有着高超的破案手法,是因为他不断学习、研究。一有空就研究侦探的破案经验和科学。作为一名小学生,首先,我们上课时要认真听讲,不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易忘记。其次,做作业时要看清题目,理解题意,千万不要没弄懂就下笔,这样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提高正确率。最后,要抓紧时间,千万不要养成拖拉的坏习惯。
养成生活学习中的好习惯,这样我们就离成功不远了!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吧!
读《福尔摩斯》有感13
文中有一回讲到福尔摩斯通过仔细的勘察现场,非常果断地说出凶手是个个子1米68左右,穿皮鞋,抽雪茄烟。而且,经常流鼻血的中年男子。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迷惑,连文中的华生也十分惊讶。但福尔摩斯却信心十足地解释说,这下雨天案发现场地面上有着皮鞋的印记,我通过鞋型推断他的身高。而却我在现场发现了雪茄烟灰。那为什么说他经常留鼻血呢?福尔摩斯说他看见地上有血迹,但凶手身上却没有伤痕,看来没有经过搏斗。所以说他是经常留鼻血的人。哦,经过福尔摩斯的解释,我总算是茅塞顿开啊!真是太离奇了。我开始进入了思考,福尔摩斯真是智勇双全,真让人敬佩啊!他为啥会有如此准确的推断能力呢?我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一些道理。人不可能天生是天才,只有通过后天的不断锻炼,才会有这样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是啊,福尔摩斯在破案时细心仔细的观察,案子才会真相大白。我们应该运用在生活学习中,认真细心,举一反三,就会很轻松地掌握许多知识或道理。从中拥有很多快乐。就说我吧,写作业和答试卷时,有些没看完题就开始做开了。结果,等发现了错误时才知道仔细看题。
看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道理的,要认真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在写作文时有更多的素材。
读《福尔摩斯》有感1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
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很善于观察的人。会发现一丝丝的蛛丝马迹。会使用证据,和灵活的头脑,推理出整个案子。
福尔摩斯说过:一个人如果要想说明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领域就必须像大自然一样的广阔。
福尔摩斯就是用他那广阔的想象领域破解了《四个 签名》这一案子。当别人还在对这个案子没有一点头绪,甚至还不知要在哪一个地方对这件案子下手时,福尔摩斯却根据自己的想象力,推断出来这四个人的身高,年龄和长相。并且,在最后的追踪过程中,根据他的想象力,准确的推算出正确的路线。
我们的生活中也可以像福尔摩斯那样,通过观察和思考了解事实。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叶子摇曳的方向,判断出今天刮得是什么风;通过一个人的表情,看出他刚刚做了什么事……
福尔摩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多观察,多思考,才会像福尔摩斯那样料事如神!
读《福尔摩斯》有感15
时隔近日,这本书没有因为时代的沉沦而消逝,这本书是一个不朽的传奇,也是一颗永不泯灭的星星。尽管这本书早已被我翻过几十遍,但是我对它还是那么爱不释手。我喜欢这本书,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1887 年,福尔摩斯横空出世,在《血字的研究》这部文章中,他初露锋芒,像一颗璀璨的新星划破了漆黑的夜空。面对任何复杂离奇、毫无头绪的案情,他就像一只嗅觉灵敏的猎犬,展露了绝人的侦探天赋。他沉着冷静,勇敢的与邪恶势力对抗。
后来,电视荧幕上又出现了一个“福尔摩斯”,他与福尔摩斯一样,无论什么疑难案件,他总是说“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总能让真凶束手就擒。这让我惊叹:“两人的分析推理能力竟可以这样强大,强大到令人叹为观止的境界!”
但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正义,,生活中也并非没有黑暗的陷阱,也有人算计别人,也有人利用网络犯罪,让别人遭受损失……社会上如果多一些福尔摩斯,损人利己的人就会少一些,我们的生活也就多了一份保障。
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就像他的探案能力一样,征服了世界各地的读者。他以一贯优雅的贵族风采让我们着迷,而有时,他在说话的的时候,还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的粗鲁,这样可爱的一面不仅没有损害他的形象,反而让我们觉得他更加真实可亲。福尔摩斯是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英雄!
福尔摩斯穿透重重迷雾、直指隐身真凶、捍卫正义事业、谱写英雄传奇。柯南道尔的这部小说有着恐怖紧张的气氛、跌宕起伏的情节、引人入胜的悬念、丝丝入扣的推理、迷雾重重的案情、意料之外的结局。作为一个合格的侦探,这可是你的必读书哦!让你和福尔摩斯一起徜徉在推理的海洋里吧!
这本书已被我翻烂,但我依旧喜欢它,不因为什么,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文学问题,非常简单
三国演义
在我国,《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被广大读者称为“四大名著”,几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而古人亦有云:“……读三国胜读水浒传。水浒文字真,虽较胜西游之幻,然无中生有任意起灭,其匠心不难,但终不若三国叙一定之事,无容改易。而卒能匠心之为难也,且三国人才之盛,写来个个出色,又有高出于吴用公孙胜等万万者。吾谓才子书之目,宜以三国演义为第一。”
水浒传
《水浒传》是作者施耐庵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北宋农民大起义而写成的一部伟大的小说。小说倾向鲜明地描写了人民群众反抗压迫的行动。概括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们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正是这些艺术成就,才使《水浒传》成为我国古代四大文学名著之一。
《水浒传》是一部长篇英雄传奇,是中国古代长篇小说的代表作之一,是以宋江起义故事为线索创作出来的。宋江起义发生在北宋徽宗时期,《宋史》的《徽宗本纪》、《侯蒙传》、《张叔夜传》等都有记载。从南宋起,宋江起义的故事就在民间流传,《醉翁谈录》记载了一些独立的有关水浒英雄的传说,《大宋宣和遗事》把许多水浒故事联缀起来,和长篇小说已经很接近。元代出现了不少水浒戏,一批梁山英雄作为舞台形象出现。《水浒传》是宋江起义故事在民间长期流传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吸收了民间文学的营养。
《水浒传》是我国人民最喜爱的古典长篇白话小说之一。它产生于明代,是在宋、元以来有关水浒的故事、话本、戏曲的基础上,由作者加工整理、创作而成的。全书以宋江领导的农民起义为主要题材,艺术地再现了中国古代人民反抗压迫、英勇斗争的悲壮画卷。作品充分暴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腐朽和残暴,揭露了当时尖锐对立的社会矛盾和“官逼民反”的残酷现实,成功地塑造了鲁智深、李逵、武松、林冲、阮小七等一批英雄人物。小说故事情节曲折,语言生动,人物性格鲜明,具有高度的艺术成就。但作品歌颂、美化宋江,鼓吹“忠义”和“替天行道”,表现出严重的思想局限。
西游记
《西游记》主要描写的是孙悟空保唐僧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唐僧取经是历史上一件真实的事。大约距今一千三百多年前,即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仅25岁的青年和尚玄奘离开京城长安,只身到天竺(印度)游学。他从长安出发后,途经中亚、阿富汗、巴基斯坦,历尽艰难险阻,最后到达了印度。他在那里学习了两年多,并在一次大型佛教经学辩论会任主讲,受到了赞誉。贞观十九年(645)玄奘回到了长安,带回佛经657部。他这次西天取经,前后十九年,行程几万里,是一次传奇式的万里长征,轰动一时。后来玄奘口述西行见闻,由弟子辩机辑录成《大唐西域记》十二卷。但这部书主要讲述了路上所见各国的历史、地理及交通,没有什么故事。及到他的弟子慧立、彦琮撰写的《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则为玄奘的经历增添了许多神话色彩,从此,唐僧取经的故事便开始在民间广为流传。南宋有《大唐三藏取经诗话》,金代院本有《唐三藏》、《蟠桃会》等,元杂剧有吴昌龄的《唐三藏西天取经》、无名氏的《二郎神锁齐大圣》等,这些都为《西游记》的创作奠定了基础。吴承恩也正是在民间传说和话本、戏曲的基础上,经过艰苦的再创造,完成了这部令中华民族为之骄傲的伟大大文学巨著。吴承恩,字汝忠,号射阳山人,淮安府山阳(今江苏省淮安市)人。约生于明弘治十三年至正德初年之间(1500—1510),约卒于万历十年(1582)。吴承恩的曾祖父、祖父都是读书人,任过县学的训导、教谕。但到了他父亲吴锐这一辈,由于家贫困,出赘徐家,“遂袭徐氏业,坐肆中”,当起了小商人。尽管如此,吴家却不失读书的传统。据说其父吴锐虽为商人,不仅为人正派,而且好读书,好谈时政,这自然对吴承恩产生较大影响。吴承恩从小就很聪明,很早入了学,少年得志,名满乡里。天启《淮安府志》卷十六说吴承恩“性敏而多慧,博极群书,为诗文,下笔立成。”但成年后的吴承恩却很不顺利,在科举进身的道路上屡遭挫折,到四十多岁才补了一个岁贡生,五十多岁任过浙江长兴县丞,后又担任过荆王府纪善,这是同县丞级别差不多的闲职。吴承恩创作《西游记》大约是中年以后,或认为是晚年所作,具体时间无法确定。除《西游记》外,他还创作有长诗《二郎搜山图歌》和《禹鼎志》。现存《射阳先生存稿》四卷,包括诗一卷、散文三卷,是吴承恩逝世后由丘度编订而成。 《西游记》全书一百回,从大的结构上看,可分成三个部分。第一回至第八回是第一部分,主要写了孙悟空出世、拜师、大闹天宫,这是全书最精彩的章节,热闹非凡,孙悟空上天入地好一顿折腾,将他的反抗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第八回至第十二回是第二部分,主要写了唐僧的出身及取经的缘由。第十三回至最后一回是第三部分,主要写唐僧西天取经,路上先后收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三个徒弟,并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到了真经,修成了正果。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亦不例外。正如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西游记》“讽刺揶揄则取当时世态,加以铺张描写”。又说:“作者禀性,‘复善谐剧’,故虽述变幻恍忽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的确如此。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如在孙悟空的形象创造上,就寄托了作者的理想。 孙悟空那种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奋起金箍棒,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又如取经路上遇到的那些妖魔,或是自然灾难的幻化,或是邪恶势力的象征。他们的贪婪、凶残、阴险和狡诈,也正是封建社会里的黑暗势力的特点。不仅如此,玉皇大帝统治的天宫、如来佛祖管辖的西方极乐世界,也都浓浓地涂上了人间社会的色彩。而作者对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态度也颇可玩味,在《西游记》中,简直找不出一个称职的皇帝;至于昏聩无能的玉皇大帝、宠信妖怪的车迟国国王、要将小儿心肝当药引子的比丘国国王,则不是昏君就是暴君。对这些形象的刻画,即使是信手拈来,也无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西游记》不仅有较深刻的思想内容,艺术上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它以丰富奇特的艺术想象、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幽默诙谐的语言,构筑了一座独具特色的《西游记》艺术宫殿。但我认为,《西游记》在艺术上的最大成就,是成功地创造了孙悟空、猪八戒这两个不朽的艺术形象。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 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唐僧的形象写得也不错,但比起孙悟空、猪八戒来,则要逊色得多。沙僧更是缺少鲜明的性格特点,这不能不说是《西游记》的缺憾。尽管如此,《西游记》在艺术上取得的成就仍是十分惊人的,孙悟空、猪八戒这两个形象,以其鲜明的个性特征,在中国文学史上立起了一座不朽的艺术丰碑。
红楼梦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说不尽的《红楼梦》,道不完的曹雪芹。从《红楼梦》成书至今,已有两百余年了,但有关曹雪芹的“言”与《红楼梦》的“味”,却是见仁见智,各家说各家解。许多红学家穷其一生,也仅是“独创”一家言,几
无定论。
红学论争了百余年,有很多谜点远非愈辨愈明,破解有日,而是更加云里雾里,不明所以了。像很基本的东西,《红楼梦》究竟是不是曹雪芹写的,也有众多说法。更进一步,曹雪芹的籍贯到底在哪儿?他是汉人还是满人?他出生于哪一年?活了多少岁?《红楼梦》写的是哪个朝代的事?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来看,《红楼梦》手稿一百一十回是写完了的,后三十回又为何遗失了?后四十回是不是高鹗续写的?脂砚斋是男是女?曹雪芹和脂砚斋、畸笏叟是什么关系?……有关《红楼梦》的疑问可列出长长的一串。
中国现代文学馆将国内老中青三代红学家冯其庸、周汝昌、王蒙、蔡义江、李希凡、孙玉明、胡德平等人请到文学馆,开设讲座,新解《红楼梦》,就诸多疑问展开探讨。本书即为演讲结集,十二个专题,有助于细品《红楼梦》,领略更多深意。
就我个人所知,第一个将通俗小说排名的是金圣叹,按他的说法他当时计划评点六部才子书,《庄子》、《离骚》、《史记》、《杜诗》、《水浒传》和《西厢记》。后清康熙年间毛宗岗父子伪托金圣叹之名将修订的三国名为《第一才子书——三国演义》(他们托金圣叹之名而不是更早的人也能说明一些问题)。那时有“明代四大奇书”的说法,它的提出亦当是书商们的商业手段(书商们至少起了推广作用);再后红楼代替金瓶梅成为“明清四大奇书”,四大奇书至此定型。“四大名著”做为是“四大奇书”的现代说法,时间自然也不会早了。
李渔曾在为 醉 田井 堂 刊本《三国志演义》作序称:“冯梦龙亦有四大奇书之目,曰三国也,水浒也,西游与金瓶梅也。……”可见,至晚冯梦龙已经有四大奇书的提法了,李渔承其说,且以“第一奇书”冠三国而出版,则大概明末清初之际,“四大奇书”的提法已得到相当的固定且流行开来了。
《红楼梦》
一部《红楼梦》,说不尽,道不完,真可谓千古奇书!
《红楼梦》在中国古代小说名著中声名最著、流传最广,读者最多,刊刻出版最为繁富,这部古典名著问世以来,评家蜂起,评说纷纭,理所当然形成一门显学――红学。人们还在不断地出版《红楼梦》、阅读《红楼梦》、研究《红楼梦》,这就是这部古典文学名著的永恒魅力,这就是这部古典文学名著的不朽价值。南北国画艺术大师,历时两年,精心创作350幅彩色国画。画家随文配图,或描摹情态、或表现场景,或浓墨泌洒,或工笔勾勒,艺术地再现了原著丰富的社会生活和生动的人物形象。
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