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突然发文质疑“养女”撒谎,真相到底是什么?
最开始看这个新闻气的我胃疼,现在想想细思极恐啊!我也有女儿,谁能把青春期的女儿送给别的男人养?说是迷信,那你为什么不找个养母?为什么不找一对夫妻?我看过一个文章介绍说她妈妈是跛脚,一个这个身份的男人会喜欢?男人必然可恨,但是这对母女也并不无辜。
有钱、有地位,有需求,怎么就不好好找个媳妇过日子呢?以你的身份,啥样的女人找不到?早知道这小姑娘不靠谱,为啥还和她纠缠不清好几年?这恰好说明了你的口味比较特殊!
果然是律师,果然是高智慧的人,连做坏事都会为自己准备逃脱后路,像那两母女的智商那能玩的过他,那母亲开始也许是有所途的,但鲍渣男本身行为就是大恶魔,怎样说都应该是犯法了。
都不知道这十问是不是真的。一件事就可以推翻这十条。只要证明女孩有没有自杀过。上次不是有写女孩自杀被救吗。人到底被逼到啥程度了。不然谁会不想活下去?社会上就是有这样的小姑娘,因为发育的早并且完善。她们也没心思学习,只关心吃穿。再加上家庭的畸形,这样的事情很容易理解。那些话与事她是绝对做出来的。不知见过多少。但,这绝对不是否认鲍的犯罪行为。这件事还真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
其实在这种完全不对等的身份之下,鲍某说什么都是苍白无力的,至于她妈妈是什么角色不重要,即使妈妈很罪恶把女孩送给了鲍某,这就能认为鲍某合法吗?两个人能不能自圆其说其实也不重要,关键是两个人天渊之别的身份与匪夷所思的关系,鲍某难辞其咎。
作为一名资深律师,相信很清楚法律的条条框框,完全可以在法律的边缘线把自己保护起来,而不受任何伤害,退一万步讲,就算这十个问题都是真实有效的,但是和“幼女”发生性关系是不争的事实。
感觉问的有道理!女孩一直都在说谎!她提出的要求与鲍某没有谈妥,就说性侵,不然的话为什么不离开鲍某,鲍某又没有人限制她自己,鲍某提出的十条都可能有证据,哪年失学,哪年出生,哪年买房,哪年报案,哪年来烟台,都是有迹可查?母女也可以拿证据反驳呀?
母女俩有重大问题,把一个未成年交给一个单身男人,这是一点,再一点受了这么多委屈,也不是个小孩怎么也不离开?孩子都那么大了送给一个陌生单身。如果真的养不起可以送给有夫有妻的人养着,女孩她妈你出工打工也能养起孩子,我感觉她妈问题有很多疑问。
都有错,男方比女方大太多,一开始就不应该接触这家人!女方明知鲍大自己那么多,还与其相处这么久,况且并不是走不掉,其母当初把女儿送上门又是什么目的,等等,期待调查结果,真相大白。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有钱人千万别找未成年人,思想感情都不成熟,做事完全不计较后果,只要讹你一下,按照舆论大众对弱者同情心理,死的一定是强者;柔弱无助,被性侵,我什么都不懂,我的未来是灰暗的,我自杀,男的,大律师 有钱,有地位,有背景。
难道内含有交易?女孩母亲为何不发声?鲍某这十个说法,可能是发揣测女孩方缺少这几个方面的证据吧!根据年龄大小,以及小女孩问医,报警,自杀,以及单亲等情况来看,鲍某经历由诱骗到逼迫直至反悔的过程,而小孩母女,可能经历受哄骗,既而利益驱使,反抗,反目等过程。但从前文报道来看,小女孩问医,报警,自杀,是抹不了的事实。
而今鲍某企图把此事向恋爱方向引!没有维护鲍某的意思,他肯定有罪,但我太清楚在2020年这个时代,孩子们都是早熟的,十三四岁是什么东西都明白的,会幼稚,会不成熟,但绝对知道自己在面临着什么,同样,我也听闻过太多太多的少男少女们走上一条不归路,而且他们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违法犯罪的事,当然这不包括所有的,但十三四岁的确不是像大人们以为的那样觉得还是小孩子。
鲍毓明退出董事的原因是性侵养女的丑闻被曝吗?
7月20日上午,天眼查数据显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YumingBao(鲍毓明)退出公司董事,新增董事为庄坚胜。
4月8日,呈现到大众眼前的是媒体一篇《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报道。这篇报道揭露了一位养父对养女作出的非人待遇。当事人鲍毓明成了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
然而针对性侵养女一事,鲍毓明多次回应否认其与养女小芳(化名)的养父母关系。据鲍毓明称,它和“小芳”是情侣关系。并于去年年初,他已经给小芳买了订婚戒指且双方已经见了家长。4月11日,鲍毓明向记者发来书面回应,并附带9段手机录屏。这些录屏记录了从2016年至2017年两年多时间,疑似与“养女”小芳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中,“小芳”多次提到“亲爱的”、“结婚”等内容亲密内容。“小芳”还提到让鲍毓明等她两年,二人还约定去拍婚纱照。不过该聊天记录真实性尚待确认。但是,这一书面回应回避了两人是否发生过性关系以及被指强迫小芳看“恋童癖视频”一事。但无论鲍毓明如何狡辩,我们认为,他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之前,鲍毓明同时担任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鲍毓明还是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4月9日晚,杰瑞集团发表声明,表示当日下午已经与鲍毓明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4月10日早,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声明称,公司在获悉媒体报道后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已收到鲍毓明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而2006年取得美国国籍后隐瞒不报,鲍毓明仍旧以专职律师身份执业严重损害律师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性侵加上取得美国国籍后隐瞒不报仍旧以专职律师身份执业,应该就是鲍毓明退出董事行列的原因。性侵养女被爆的丑闻占更大一方面。有这样的结果他也是咎由自取!
高管性侵养女案大反转,卖单纯人设的养女到底值不值得同情?
翻转之后又翻转,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让人分不清,可这件事竟然又扯出了大瓜。
一、事件反转,李星某年龄造假,并非未成年人
事件突然翻转了起来,当初鲍某这件事被很多人千夫所指,甚至还有明星要求他赶紧道歉。可没想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调查之后表明,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然后就有官方这边爆料,其实李某当初跟鲍某在一起的时候就已经是成年人,她是年龄造假,想用舆论的力量让鲍某身败名裂。当初二人确实是有金钱方面的交易,而鲍某也确实以“收养”的名义给李某和其母亲钱财,但所作的事完全是情侣之间做的,并且两人一直同居。
二、鲍某实锤有特出癖好,曝光只因钱未谈拢
当初说李某爆料这件事完全是因为想要分手费,鲍某不同意才搞成这样。鲍某认为已经给了很多,为什么还要这么一大笔钱,于是两个人对簿公堂弄成这样,这期间李某的母亲推波助澜想要让鲍某以“收养”坐实,可鲍某认为不妥,李某的母亲竟然说出:反正以后是要一起生活的,那就无所谓了。
李某利用了大众的同情心,利用了舆论的力量让自己处在一个弱势群体这面,想依靠这种骗来的力量从中谋利确实让人反感,但鲍某的特殊癖好确实也是实锤。一个那么大岁数的人跟一个刚成年人的小姑娘同居了这么久,要说对李某关怀那也是不怀好意的关怀。现在的事情就已经变味了,从性侵未成年到是否有侵犯,又或者说是本身没有侵犯,李某就是想敲诈。这里面真真假假的内容已经被一层一层的剥开,等待这两个人的绝对是正义的审判。
男子与旅游认识的女子发生关系后,赔偿18万,获刑三年半 ,发生了啥?
男子和女子发生关系,因此赔偿对方并获刑,只能说明男子霸王硬上弓,没有征得女子同意。事后女子只要报警,男子就会以强奸罪被判刑入狱。
一次旅游邂逅,让男子认识了心仪美女,后来两人经过聊天联系,成为了普通朋友。不曾想男子在与对方接触过程中,利用女子酒量差这一特点,劝其喝下红酒,并与醉酒状态下女子,强行发生了关系。
作为一名成年人,男子需要为自己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事后女子报警,男子及家人主动赔偿女子,征得了女子谅解。这才有了赔偿18万元,并被判刑三年半结局出现。
男子和女孩相识于一次国外旅游,异国他乡遇到国人,使得两人距离,被快速拉近。女孩年轻漂亮,男子家境殷实;两人在国外旅游期间,相处得很愉快。
回国以后男子对女孩念念不忘,便主动联系女孩,邀约出来一起吃饭看电影。吃饭过后男子将女孩带到家中,邀请其品尝价格昂贵红酒;不胜酒力的女孩,很快便有了醉意,出现了头晕、呕吐情况。
男子看到女孩喝醉,并没有将其安顿照顾,反而趁着女孩酒醉,强行与其发生关系。等到女孩酒醒后,发现自己被侵犯,便哭着离开男子家,将自己遭遇,告知了闺蜜。
最后在闺蜜陪同下,选择了报警处理。男子为了获得女孩谅解,赔偿了对方18万元,一次价值昂贵的约会,也我们看到了冲动的后果。
女孩虽然谅解了男子,这并不代表男子,就可以免受法律惩罚。违反了法律,就需要接受法律惩罚,男子除了赔偿18万元外,还获得了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从这件事情中,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应该汲取经验和教训。男性朋友需要管理好自己欲望与情绪,对生活中异性有好感,可以采取正当手段,去努力追求对方,双方成为恋人后,一切也就水到渠成。
如果仅仅是为了发泄欲望,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结局必然是两败俱伤。女孩受到伤害以后,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受损权益。很多男子就因为一时从冲动,犯下了错事,也因此被法律严肃惩罚。
除了男性朋友,需要管理好自己欲望与情绪外,女性朋友也一样要保护好自己。女性对出现在自己生活中的异性,要时刻保持距离和警惕心理,不轻易和对方交往约会,更不要和对方,到一些隐私场所。
同对方交往时候,言行举止一定要保持距离,不能给对方以错误暗示。对不熟悉异性朋友,不要单独赴会,更不要轻易喝下对方递来饮料。
不会饮酒女性,和对方相处过程中,做到滴酒不沾。这些都是对自己保护,让异性也更尊重自己。
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公布了,具体是什么?
截止2020年10月2日,鲍某某涉嫌性侵案的公布结果是现有证据不构成性侵犯罪。
调查显示,在鲍某某、韩某某交往期间,韩某某行动自由,与家人、朋友保持正常通讯,未发现被鲍某某控制人身和通讯自由的情况。在
不与鲍某某共同居住期间,韩某某在南京正常上学、生活,且在多次报警的同时,以交朋友为名结识其他男性并交往。调查未发现韩某某QQ账户被鲍某某控制和伪造聊天记录的情况,未发现韩某某被鲍某某言语洗脑、实施精神控制发生性关系的情况。
综合本案查证情况,鲍某某和韩某某存在同居行为和两性关系,但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违背韩某某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能认定鲍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扩展资料:
针对网上反映的公安机关在处理此案期间存在的问题,督导组同时进行了深入调查。相关材料证实,公安机关对鲍某某涉嫌性侵的数次报警报案都依法进行了处置,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同时,发现基层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如办案民警和值班人员在接听韩某某及外地警方电话时态度生硬、不够文明等情况,督导组已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
关于安徽省太和县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在韩某某户籍年龄变更中存在的违规办理问题,由当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针对性侵犯罪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检察、公安机关将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现有证据不构成性侵犯罪
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的原委是怎样的?
4月8日,呈现到大众眼前的是媒体一篇《上市公司高管涉嫌性侵“养女”》报道。这篇报道揭露了一位养父对养女作出的非人待遇。当事人鲍毓明成了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
然而针对性侵养女一事,鲍毓明多次回应否认其与养女小芳(化名)的养父母关系。据鲍毓明称,它和“小芳”是情侣关系。并于去年年初,他已经给小芳买了订婚戒指且双方已经见了家长。4月11日,鲍毓明向记者发来书面回应,并附带9段手机录屏。这些录屏记录了从2016年至2017年两年多时间,疑似与“养女”小芳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中,“小芳”多次提到“亲爱的”、“结婚”等内容亲密内容。“小芳”还提到让鲍毓明等她两年,二人还约定去拍婚纱照。不过该聊天记录真实性尚待确认。但是,这一书面回应回避了两人是否发生过性关系以及被指强迫小芳看“恋童癖视频”一事。
小芳针对鲍毓明的回应说自己从2016年起被“养父”鲍毓明长期控制在山东烟台某公寓里,遭到其多次性侵并尝试自杀。报警后,警方撤案后又立案,但一直没有进展。13日上午,小芳向相关记者表示,这两天,她都在积极配合警方做笔录,尚未看到鲍毓明发布的详细的聊天记录。不管鲍毓明如何辩解,都无法改变性侵她的事实。她希望配合警方完成调查,尽快让不法分子接受法律的制裁。11日凌晨,烟台市公安局曾通报称,关于一女子控告鲍某某性侵一案,该局已组成工作专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法分子接受法律的制裁。11日凌晨,烟台市公安局曾通报称,关于一女子控告鲍某某性侵一案,该局已组成工作专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自己从2016年起被“养父”鲍毓明长期控制在山东烟台某公寓里,遭到其多次性侵并尝试自杀。报警后,警方撤案后又立案,但一直没有进展。13日上午,小芳向相关记者表示,这两天,她都在积极配合警方做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