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委住建局邮箱(郑州市住建委官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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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地方挂靠名单都出来了,为什么感觉很多企业都无动于衷呢?

1万多家“挂证”存疑企业,5万多人名单公布!

3月12日,郑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通知,公布“挂证”存疑名单,有2.2万余人、3233家企业上榜。

3月12日,深圳市住建局官网公布“注册状态异常人员”企业名单,有4265家企业上榜。

3月11日,广州市住建局官网公布“人员注册状态异常”相关企业名单,包括3529家企业在内。

3月11日青海省住建厅官网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青建工〔2019〕85号):全省涉及“挂证存疑”的企业和人员基本情况、数量已经全面掌握。

日前南昌市官网公布社保存疑人数多达2万余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8200人,二级注册建造师10688人,监理工程师1162人。

3月4日上饶市公布人数多达1万余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8843人,监理工程师175人,注册建造师1466人。

西安市城建委通报“第一批注册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或重复缴纳社保人员名单”,共有1354人。之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第二批社保不一致或重复缴纳社保名单”,共有1858人。全部都是因为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

广东湛江市,有261家建企登上“预警信息名单”,涉嫌存在“挂证”。

昨天郑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通知,公布“挂证”存疑名单,有2.2万余人、3233家企业上榜。

1、本月底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对仍存在注册状态异常人员,将纳入重点排查处理。

2、各地应对挂证排查做到“不漏一家”,注册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做到“不漏一人”。

3、企业应对照本单位建造师注册异常状态情况,认真对照整改,并于3月31日前整改到位,同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建设局指定邮箱。

4、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不一致的人员,注册单位应区分是否存在住建部补充通知中关于不属于“挂证”行为的6类情形,区别进行注册注销或变更。

5、全面排查时间顺延至2019年8月底。

郑州市建委在那?电话是多少?

郑州市淮河西路和文化宫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南。找他们用处不大,建议找新闻机构,都市报道,小莉帮忙都可以。打114直接转就可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政务工作;组织起草机关工作计划、综合性文件;负责目标管理、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息公开、电子政务、计划生育、后勤服务、会务工作;负责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城建系统目标管理和重要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有关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二)法规监察处(信访处)

负责组织拟订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组织研究重大综合性政策问题;负责委系统企业改制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委托工作,依法查处重大建设违法案件,协调受委托执法单位工作;负责涉及建委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建设系统普法和法制教育工作;负责建设监察工作;负责委系统稳定工作;负责委系统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登记、受理、转办、交办、督办、上报等工作;负责重大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指导所属单位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及其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规划编制处

负责城乡建设方面重大课题的研究,提出城乡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性建议,负责建设系统调研工作;负责编制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筹措城建资金的政策措施;负责审核城建项目(概)预算;编制城乡建设资金的收支计划,参与城建项目工程决算的审定及审计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重大项目的审计工作;参与制订有关引进外资进行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城乡建设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负责住宅小区各种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指导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工作。指导市城市科学研究会、房地产协会工作。

(四)市政工程处

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投资的道路、桥梁、雨水、污水、供水、供气、供热、交通设施、绿化等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移交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协调依附城市道路的配套建设同步施工工作。

(五)建筑业市场管理处

负责拟订建筑业市场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发展政策和建筑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企业、市政施工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工程监理、商品砼、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工程检测、混凝土搅拌站、预拌砂浆及各类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和建筑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指导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企业外出施工和外地(境外)建筑企业、监理及中介机构进郑施工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保金的收缴、追拨和统筹调剂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和管理、劳务市场管理、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行政审批大厅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核发放;负责市建委承担的市政府重点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核发放;负责建筑行业评优评先工作。指导市建筑业协会、装饰协会和工程造价协会的工作。

(六)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负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核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负责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备案;负责评标专家库专家管理工作。指导招投标协会的工作。

(七)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工程质量管理、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政策并实施监督;负责建筑节能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市场准入及使用监督、检测工作;负责各类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创优、安全文明工地评比工作。负责全市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和垂直运输设备的使用和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商品混凝土、干混沙浆的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建设安全管理协会工作。

(八)勘察设计处

指导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及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论证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负责勘察设计咨询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设计方案的审批工作;参与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负责城市建设、城镇建设、公共建筑、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协调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指导信息技术、节能技术在建设领域中的应用。指导勘察设计协会、土木建筑学会工作。

(九)村镇建设处

负责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村镇建设的相关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村镇建设各类试点和重点镇、中心镇建设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村镇迁建、重建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用地管理与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工作;指导受灾地区的村镇重建和国家大型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工作;负责郑州市村镇建设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年度统计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风景名胜区设立的审核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核及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工作。

(十)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负责建筑节能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的制订;组织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负责科技信息化管理工作;制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认证和推广应用;组织城建科技项目的申报、研发、论证和资助工作,指导科技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拟订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技术经济政策和制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的确认和推广应用;组织重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散装水泥推广使用工作。

(十一)财务审计处

负责机关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管;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收费、罚款、基金的立项、申报、以及纳税、价格等工作;负责城建项目工程决算的审定及审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重大项目的审计工作。

(十二)组织宣传处

负责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负责委系统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委系统群团工作;承担中共郑州市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指导委系统职工思想政治研究会工作。

(十三)编制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和委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组织建设行业职工专业技术、业务素质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建设教育协会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委机关并指导委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郑州市建设信息网中的郑建文70号怎么查看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郑州市建筑业企业换发新版资质证书工作的通知

文号:郑建文〔2015〕70号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 本信息发布日期:2015-09-06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河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暨资质标准实施细则》(豫建建〔2015〕4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换发新版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一)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不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详见附件2):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

3.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4.施工劳务资质。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具体标准按《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有关规定执行,换证工作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企业申请的资质换证工作涉及公路、水利等方面的,由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完成。

(二)以下情况不参与换证

1.按原标准取得的土石方、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金属门窗、预应力、无损检测、体育场地设施等7个专业承包资质, 自2015年1月1日《标准》实施之日起自行失效,不参与换证。

2.按原标准取得的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资质,过渡期内仍可在原专业承包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工程,2017年1月1日起自行失效,不参与换证。

3.按原标准取得的人防工程、空气净化、外墙外保温专业承包资质及特种专业工程中“非开挖管道定向穿越、防渗”专项的,过渡期内仍可在原专业承包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工程,2017年1月1日起自行失效,不参与换证。

二、换证时间

为保证换证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细则》,结合实际情况,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施工劳务资质企业换证时间为2015年9月至12月;

2.原资质主项为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换证时间为2016年1月至5月,其增项含有的其他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应一并提出换证申请;

3.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含预拌混凝土企业)换证时间为2016年6月至9月。

三、换证资料

1.企业申请资质换证时,应按照《实施意见》及本通知《郑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材料清单》(附件1)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详见《实施意见》附件1)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套及相应电子文档。其中涉及公路、水利等方面专业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材料一套。

2.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签字位置应加按手印。附件材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的顺序装订,规格为A4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3.根据《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企业换证资料一经受理,不得修改更换。换证过程中,对企业申报材料存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证明材料,必要时须配合相关部门实地核查。

四、换证程序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5〕385号)文件精神及省住建厅《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辖区内建筑业企业换证工作,分期、分批、有步骤进行”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本次换证工作,按照“随时受理、分批核查、集中公示、统一换证”的程序分阶段实施。

(一)受理阶段

1.参与换证企业应在本《通知》明确的相关资质换证时间段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换证申请,受理地点设在郑州市建委106室。

2.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及《郑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材料清单》,提交相应换证资料。资料完整的,由我委出具《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资料收讫单》,同时约定原件核对时间;资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3.凡需向省住建厅提出换证的企业,不受上述换证时间限制,但应在向省住建厅提出换证申请的同时,向我委提出换证申请,我委将随时受理。 

(二)核查阶段

1.在约定的资料原件核对时间内,企业应提交完整、有效的资料原件。市建委建筑业市场管理处组织郑州市建筑业企业管理办公室和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企业资料进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性核对,并提出核查意见。

2.根据核查意见,经集体研究,提出换证意见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公示阶段

1.公示意见在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公示,接受企业申诉和社会监督。

2.公示期内,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市建委建管处提交陈述资料或投诉材料。根据住建部有关要求,不接受企业提交的补充材料。

3.公示期满后,对企业换证结果予以网上公告。

(四)换领新证阶段

1.经公告予以换证的企业,应及时登陆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完善企业资质信息。

2.已完成网上信息录入的企业,可凭《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资料收讫单》,同时携带旧版资质证书或已经换领的新版部级(省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换领新版资质证书。

五、相关要求

1.此次换证工作涉及企业数量众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建筑业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做好各项准备,按时提出换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换证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建筑业企业资质。

2.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申请换证,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换领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资质不包含在内。

3.申报材料有关说明、指标解释等其他要求,请遵照《规定》、《标准》、《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执行。

4.原省直有关部门管理的注册地在郑州市的建筑业企业,须在换证前到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业市场管理处办理属地化管理登记。

5.为方便企业准备换证资料,提倡企业通过郑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服务系统”()进行换证工作预服务。通过上传企业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社保证明和技术负责人业绩等信息,进行资料自行核对。企业换证资料,可由信息系统辅助编辑,并由打印装订系统自动生成。

6.为切实做好资质换证工作,对企业分批次进行集中辅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相关企业踊跃参加。另外,我委随时接受企业的换证工作业务咨询,其中,预拌混凝土以外的资质换证咨询电话:67188895、67188898,预拌混凝土资质换证咨询电话:67881612。

7.为切实落实企业属地管理,凡注册地在郑州市的建筑业企业取得新版资质证书后,均应及时将企业相关信息上传至郑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服务系统”,为资质动态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8.企业应对资质换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不批准其换证申请,并给予警告,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资质换证申请。

9.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我市建筑业企业换证工作,以本通知为准,原《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郑建文〔2015〕59号)作废。

监督电话:市建委建筑业市场管理处:67188920,67188921

 市建委纪委监察室:67188950

附件:1.郑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材料清单

 2.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换证的有关资质类别

2015年9月1日

郑州市房管局网站是什么?

郑州市房管局网站是: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可以自行通过百度搜索找到,具体方法如下:

一、打开百度搜索,在搜索栏输入“郑州市房管局”,搜索后找到官网并点击进入。

二、进入后就是郑州市房管局网站了。

三、我们可以在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里查到郑州市房地产的最近通知公告等。

四、也可以在该网站上查询个人住房信息等资料。

1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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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9-18 下午 08:30:18

    中关于不属于“挂证”行为的6类情形,区别进行注册注销或变更。5、全面排查时间顺延至2019年8月底。郑州市建委在那?电话是多少?郑州市淮河西路和文化宫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南。找他们用处不大,建议找新闻机构,都市报道,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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