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日报银行黑客来袭(中国法治日报银行黑客来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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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气为什么不算毒品?

一般人认为笑气这东西应当算是毒品,但是看过相关规定后,才发现它居然不属于毒品范围内的,至于为什么?我们先到看一下笑气的组成,了解下它的前世今生。

笑气化学名称为了“一氧化二氮”是一种呈无色有甜味气体,它最早是由英国人约瑟夫·普利斯特里在1772年发现的。后来他的朋友英国化学家汉弗莱·戴维发现在1779年发现的笑气可以缓解疼痛,并起到一定的麻醉效果。因为它及可以使吸入的在保持清醒的同时暂时的忘掉疼痛,因此在进行口腔手术的时候经常用它作为麻醉剂使用。

但是这二位老人家可能做梦也没有想到,本来他们发现用来缓解病人疼痛的药物过几百年之后,竟然被现在的大量年轻人所吸食。用来麻痹自己,放纵自已,起到逃避现实的作用。具作用已经相当于毒品的危害。

笑气之所以已经被大家广受诟病,但是并没有列入毒品行列,还是和它本身的自身特点有点:

一、笑气本身少量吸入其它危害比真正的毒品相差很大。很多年轻人吸笑气的方式是通过在气球中打入笑气,然后再吸入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本身也比较费力,而入吸力的时候也比较短,更有甚者会拿着煤气罐大小的容器装笑气的,但是即使这样但是整个吸入过程产生的兴奋感也是非常有限的,并没有真正的毒品来得过瘾。因此这也在一定程序上减少了对吸食者对它的依赖程度。很多人只是因为好玩才进行尝试,在社会上笑气的成瘾度现在还并不高。

二、笑气的吸力本身并不能给人带来真正幻觉,只是会让人发生兴奋,达到暂时忘记痛苦的目的。这也是为什么刚开始于牙医用它来做麻药的原因。之所以笑气吸入过量后会让人产生大笑的感觉,主要原因是吸入笑气后人的面部神经会产生了一定程度的痉挛。而无法再控制自己的面部肌肉而出现的奇怪表情,并不是由于幻想产生,而导致人不能进行自我控制行为。这时有人多半还是清醒的,并且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点上和真正的毒品吸食后产生的强烈虚幻感的差别还是很大的。

虽然笑气不算毒品,如果长期吸入笑气,对身心健康的危害也是非常大的。

首先,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逃避现实,自我放纵的行为,短暂的兴奋对于现实生活于事无补,而且还必然荒废工作和学业。另外如果长期吸入大量的笑气,还可以造成氮中毒而致人残疾。

其次,如果吸入者一旦成瘾,也会给其自身造成非常大的经济负担,这就可能导致这部分为了钱而铤而走险,无论男女游走在法律的边缘,造成对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这是需要我们重点关注的社会问题。

根据我们2015年发布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笑气是危险化学品范围的,其使用,保存和运输都要受到严格的法律要求,如果将其在用民间的私下贩卖,或教唆人吸食也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也将依法受到严惩。

法学专业学生有哪些推荐公众号?

推荐公众号:①法学学术前沿、②法规编辑部、③中国民商法律网、④月旦知识库、⑤麦读、⑥法影斑斓、⑦法学那些事儿。

一、法学学术前沿

如其名,这个公众号主要讲述的就是法学学术的前沿知识和信息。以“林维等:未成年人模式防沉迷可靠性的困境与突破”为例子,会推出前沿的学术论文。

更陌生的领域和传统领域的新观点,无论是否涉及该领域,都会增长视野面和知识点。

二、法规编辑部

权威、全面、实用的法律法规总汇,身边的法律词典。会推荐权威法规书目,找书的烦恼⛔。

近期还推出西游漫画民法典系列,结合西游故事与现行民法典法规,用通俗易懂的事例解释繁琐的法条,让更多人理解法条的规定,用更加生动的故事阐述法规。

三、中国民商法律网

民商相关的法律条文整合,前沿案例分享,想要专研民商事专业的法学学生可以关注中国民商法律网,得到更前沿的案例分享。

其旨在倡导公开、公正的学术研究态度,为学术争鸣提供理论平台,推动中国司法实践发展。

四、月旦知识库

优质华文学术资源平台,收录作者直接授权之核心文章,内容涵盖五大学科:法学、教育、经济、管理、医护卫生,一直认为法学是需要涉及其他学科的。

这样才能在实体运用中更加融会贯通。例如最普遍的民商事案件,老师常常建议我们多去了解相关的金融和经济知识,才能做出更好的指导意见与判决。

五、麦读

麦读书单,书写正义之美,该公众号主要是推荐法学著作,增加法学学生的阅读量,比起晦涩难懂的法条以及前沿学术论文,多读一些书更能增加我们的阅读量,打好基础。

以“写给年轻法律人的信”为例,会有学者推荐读后感,作者背景介绍,该书的创作背景,推荐理由等,更加细致地给我们推荐一本书,这份心意让我们更有兴趣去阅读。

六、法影斑斓

推广法政新知,分享书情影讯。也是一个推荐书目的公众号,同时也推送司法解释,注重实务。比起书目,更多分享的是司法解释的研讨综述。

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例,细致到某一制度,想要了解实务和制度的学生可以关注阅读。

七、法学那些事儿

也是一个增加阅读量的公众号,更加注重趣味性阅读,甚至有点标题党的宣传,不过轻松阅读的同时增加阅读量get√。

“芹菜案”猎奇,“宠物强制实行”贴合日常生活,“晚清的法院组织”遥远无用但是增长见识,还会不时推荐书目,多阅读更快乐。

哪些媒体参加了劳荣枝案

哪些媒体参加了劳荣枝案:

红星新闻,每日经济新闻,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等。

1996年至1999年间,劳荣枝与情人法子英共谋并分工,由劳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4起。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梨”等化名潜逃,2019年11月28日被抓获归案。

法制日报为什么停刊

中国法制报在1987.12月就停刊了,现在为法制日报。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邮编100015) ,邮箱:wlxxb fzrb.cn

办刊历史

1980年8月1日创刊于北京,时名《中国法制报》,为四开四版周一报;后改为周三、周六刊,进而又改为对开四版的日报;1988年1月1日更名为《法制日报》;1994年1月1日增扩为每日八版;2002年10月1日起每周二、三、四的报纸由八版增扩为十二版。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计划单列市设立了三十六个记者站并建立了遍及全国的特约记者、通讯员网络,在亚、欧、美洲的十余个国家设立了记者站。

1979年10月24日,根据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组长彭真提出的“政法战线要办一张报纸”的指示,司法部部长魏文伯指定司法部宣传司的庄重同志负责筹办《中国法制报》。1980年1月,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组长彭真同志、中宣部部长胡耀邦、中宣部常务副部长朱穆之同志同意《关于创办〈中国法制报〉方案》。

1980年4月2日,司法部党组决定由宣传司办报,宣传司司长庄重同志负责《中国法制报》的编辑工作,设编辑部和经理部。

1980年8月1日,《中国法制报》正式创刊,四开四版,毎周一期,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组长彭真同志为该报题写了报头。创刊号发行了117,989份。

1980年10月1日起,《中国法制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1982年1月《中国法制报》改为对开四版的报纸出版,每周一期。

1983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央政法委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办好〈中国法制报〉的通知》(政法(1983)1号):“《中国法制报》是中央政法委员会领导下由司法部主办的政法战线的重要报纸。”

1983年4月8日,中政委发文《关于建立〈中国法制报〉记者站的通知》(政法([983]4号)。本月,报社成立第一个地方记者站江苏记者站。

1984年1月, 《中国法制报》由周一刊改为周三刊。

1985年9月11日,庆祝《中国法制报》创刊5周年暨加强法制宣传研讨会在政协礼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冲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1986年7月1日 ,《中国法制报》由周三刊改为日报(星期日休刊),11月中央宣传部新闻局同意给《中国法制报》以首都大报待遇。

1988年1月1日,《中国法制报》更名为《法制日报》,彭真同志再次题写报头。

1990年,邓小平同志为报社十周年社庆题词“法制日报十周年”;8月15日,庆祝法制日报创刊十周年暨加强法制宣传报道茶话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乔石、陈丕显、习仲勋、任建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会作了重要批示并接见报社驻站记者和工作人员。

1991年1月1日,《法制日报》由周六刊改出周七刊。

1994年3月16日,摄影部主任王毅同志拍摄“江泽民同志看法制日报”

1995年7月27日,“《法制日报》创刊15周年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雷洁琼、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束怀德、司法部长肖扬到会祝贺并讲话。

1998年12月14日,李鹏委员长对该报进行批示:“《法制日报》是专门作民主与法制建设报道的,几年来加强了报道的力度,很有成绩。希望按照已定计划,继续努力,作出更大贡献。”

1999年,《法制日报》网络版(电子报)正式开通。

2000年,全国人大委员长李鹏同志为报社二十周年题词“宣传民主法制 促进长治久安”;8月1日,《法制日报》创刊20周年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浙江厅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吴阶平出席。

2001年8月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同志视察报社。

2002年8月,《法制日报》改为每周二、三、四对开版面。

2003年10月,《法制日报》由司法部主办变更为法制日报社主办;6月,法制日报网站更名为“法制网”。

2006年3月8日,中央政法委员会发文《关于充分发挥法制日报职能作用 进一步做好政法综治宣传的通知》(政法办[2006]69号),各地政法委转发了文件。

2020年6月23日,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了《法制日报》获批更名为《法治日报》。

中国银行的卡黑客攻击了会怎样

如果卡号泄漏,黑客可以破解密码盗刷银行卡!个人信息和银行卡号不要外泄

消费过程中,你遇到过“霸王条款”吗?

我觉得生活中这种霸王条款其实很多,我们日常生活经常会碰到。

大多数时候人们都是能过得去就算了,多数就懒得计较了,其实实际上很多情况就是明显的侵权,作为消费者如果要较真,那还真的可以好好理论一番,甚至到消协去投诉。

给大家举个特别简单的例子:

前两天我去买砂糖橘,当时就是路边一个摊位,摊主大概是为了方便吧,要求最低购买金额不能少于十块钱。

一开始我并不知道有这个所谓的规定,我在那里挑了一些橘子,由于那个橘子不是太好了,挑的我麻烦,所以就懒得挑了。之后我就拿着让摊主给我称,结果称了一下才不到五块钱的。那个摊主说少于十块不卖,直接捧了一堆就给我往秤上放。

我当时就不干了,你那橘子那么多坏的,我挑半天都没挑出几个好的来,你给我拿一堆坏的,那我能要吗?

最后我和摊主不欢而散,他坚持少于十块钱不卖,我一生气直接不买了。

我觉得摊主的行为就是明显的霸王条款,谁规定我就得买够那个数量,我花钱想买多少买多少,谁也管不着。

还有一个网络上吐槽特别多的,某熟食店铺特别喜欢给顾客加秤,人家说要二十块钱的店员能给加出五十块来,这些明显都是不合理的,是在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作为消费者,我可以选择不计较,但是我也可以选择计较,关键就在于我个人有没有那个精力,愿不愿意计较。

我们日常生活中这种情况其实特别多,比如饭店里所谓的拒绝外带酒水、商店特价商品的不退不换等等。

这些店家所谓的规定后面一般都会跟上一句话: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这就是明显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由于对相关法律不够了解,所以被商家牵着鼻子走。其实这些行为都是霸王条款,作为消费者完全有权利拒绝。

国内商家很多都会制定一些“霸王条款”,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后续的麻烦。作为消费者,如果发现这些明显侵犯了自己的权益,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拒绝履行。有人怕麻烦会选择默认这些条款,其实这是对商家侵权行为的一种纵容,让他们有恃无恐,将一些当成理所当然。消费者权益不可侵犯,我们作为消费者也应该刚起来。

1条大神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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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客 2022-09-28 上午 06:05:44

    作了重要批示并接见报社驻站记者和工作人员。1991年1月1日,《法制日报》由周六刊改出周七刊。1994年3月16日,摄影部主任王毅同志拍摄“江泽民同志看法制日报”1995年7月27日,“《法制日报》创刊15周年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雷洁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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