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黑客、红客、博客、播客、闪客、威客、聚客?
博客是网络日志,播客是音视频分享,维客是一起写百科全书的(给某些词下定义),威客是借自己的创造能力(智慧和创意)在互联网上帮助别人,而获得报酬的人,拍客是分享图片,闪客是制作FLASH的,黑客不好定义(现在有很多说法),姑且就说是搞网络安全的吧(只不过手段一般是木马,病毒,破解什么的),红客就是和黑客作对的人,也是搞网络安全的(只不过不做某些黑客所做的非法行为),换客是搞以物易物的人(在网络上)。
世界上的知名黑客有哪些?
保罗艾伦
他有取之不尽的财源、独树一帜的投资理念,也有与众不同的成功标准。
对于众多普通人来说:有钱的烦恼再多,似乎也比没钱的烦恼好。比如比尔·盖茨,尽管官司缠身、时不时要破财免灾、常常被对手和媒体指为“垄断”和“霸权”,但想想他的466亿美元身价,这点烦恼算得了什么。
但如果又有花不完的钱,又没有盖茨式的烦恼,岂不是更好!但天下有这等好事吗?
也许比尔·盖茨的前搭档保罗·艾伦应该是这样的幸运儿。
6月21日,民间航天工程“太空船一号”成功飞行,资助者保罗·艾伦又一次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他在谈论这次非凡的太空之旅时说:“‘太空船一号’是人类实现太空之旅的明证,同时它也表明,私人也就是非政府机构将在该领域的探索中发挥重大的作用。”
自从1983年因病离开微软后,媒体对艾伦的定义是,“一不留神成了亿万富翁”、“随心所欲的失败的投资者”、“最差经理人”等,似乎他只是因为早年幸运地与盖茨共创了微软,才积累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2004年,艾伦在《福布斯》富豪榜上名列第五,资产达210亿美元),而他在微软之后的商业活动基本上是失败的。
但保罗·艾伦绝对不会同意这种评价,他要告诉人们的是:他非常乐意享受目前的成功,这是一种用不同的成功标准所衡量的与众不同的成功投资,他对这种现状很满意,他从事着非同寻常的或高风险的投资,而不用顾及季度收入或股东回报。也许作家斯格特·菲茨杰拉尔德的话非常正确:“让我告诉你非常富有的人是什么样,他们与你我不同。”保罗·艾伦就是这样,他有着与众不同的管理规则,也有着不同的成功标准。他也非常真诚,不愿意把自己当成游手好闲的富人。他说:“美好的生活就是创造,无论是做音乐,编写程序,还是组合投资。”
美国《连线》杂志称:不善交际,但不是傲慢,这是理解艾伦处事方式的关键。由于他不善交际,因此媒体会得出关于他的简单定义,其实,艾伦是一个多层面的人,至少可以把他定义为:具有远见的人、热爱音乐的人、热爱运动的人、热爱航天的人、热爱家庭的人、与病魔抗争的人。另外,提到艾伦,人们总是称他为“投资家和慈善家”。总之,艾伦是一个特立独行、随心所欲的亿万富翁,他把源源不断的钱财投入自己喜爱的事情,而似乎对失败一点都不在意。
具有远见的人
如果没有抓住创立微软的机遇,艾伦可能只会是波音公司的一位工程师,或一家软件公司的雇员。艾伦非常谦逊,他并不认为自己有远见,也从来没有要求自己具备远见卓识,虽然他在高中时就具有创业家的气质。
他认为自己“非常幸运地出现在微电脑时代的开创阶段”。早在10年前,他就说过:“信息高速公路将是下一波潮流,你不能经常赶上两波这样的潮流。”
当然,最能证明他远见的是微软的创立,任何为微软立传的人都不能回避那段历史:1974年12月,艾伦看到新出的《大众电子》上关于世界第一台微机Altair8800的报道,他拿着杂志去找同校的盖茨,说服他一同创业,这才有了微软。人们也不应忘记盖茨的回忆:“保罗看见技术条件已经成熟。他老是说,再不干就迟了,我们将遗憾终生。”
随心所欲的投资人
离开微软后,艾伦在信息高速公路、多媒体、有线电视以及数字电器等市场频频出手,投入巨资,被吹捧为高科技最活跃的投资者之一。媒体形容他投资和兼并公司就像19世纪的大亨购买农庄、家畜、铁路和肉类加工厂一样。但这些投资很少有成功的,2003年《商业周刊》甚至将他列为最差经理人。
艾伦集团的高级经理比尔·萨沃里曾说,有一种“艾伦效应”,即一旦艾伦投资某个领域,就因为艾伦投资了,这个领域就会变得很有价值。现在又有另一种“艾伦效应”:远远不能盈利,他的公司几乎不需要开发出适应市场的、具有创新性的产品。公司的员工反映,在公司他们可以畅所欲言,但他们也有一个强烈的感受,这些公司更像基金会,而不是竞争性的公司。
热爱音乐的人
与艾伦接触,人们都会意识到艾伦的确没有傲慢的企业家气质。在伟大的艺术面前,他会很谦恭,如谈到摇滚歌手杰米.亨得里克斯时,他说:“听杰米的音乐是一件非常激动人心的事。”为此,他为亨得里克斯建立了一座博物馆。他说:“从严格意义上讲,我是一个业余音乐家,这里有些自学成才的人具有难以置信的天赋。”
他还说过:“我十分热爱编程,但是这无法与音乐相比。”他经常与著名音乐人共同演奏吉他,有时还会唱他自己写的歌《时间炸弹》:“我所做的一切似乎都是错的,但我的心气仍然高昂。”
热爱运动的人
他自己的家中有一个标准的篮球馆,有时还向员工开放。他先后投资了西雅图海鹰橄榄球队、NBA的波特兰拓荒者队,但这两项投资似乎也是失败的:队伍战绩糟糕,丑闻不断。
热爱科学的人
艾伦对科技的投资不止限于“太空船一号”,他从小就喜爱科幻小说,在他资助的项目中,科技占了很大比重,他曾捐资建立西雅图科幻博物馆及名人堂,博物馆里藏有各种科幻艺术作品,此外还捐资1350万美元用于寻找外星生命的“搜寻地外文明计划”。
热爱家庭的人
艾伦的妹妹朱迪·艾伦·巴顿负责管理他的基金会,她还是艾伦一家公司的副总裁及亨得里克斯博物馆的执行总裁,他的母亲住在华盛顿大学图书馆中,艾伦以已故父亲的名义向这座图书馆捐赠了1000万美元。
史蒂夫·乔布斯
Steve Jobs生于1955年。1972年高中毕业后,在波兰的一所大学中只念了一学期的书。1974年乔布斯在一家公司找到设计电脑游戏的工作。两年后,时年21岁的乔布斯和26岁的沃兹尼艾克在乔布斯家的车库里成立了苹果电脑公司。他们开发的苹果II具有4K内存,用户使用他们的电视机作为显示器,这就是第一台在市场上进行销售的个人电脑。
乔布斯后来说:“我很幸运,当计算机还是个年轻产业的时候,我进入了这个领域。当时拥有计算机学位的人不多,从业人员都是从物理、音乐、动物学等领域半途出家的优秀人才。他们对此有浓厚兴趣,没有谁是为了钱进了计算机这个行业的。” 1980年11月,苹果股票上升至每股22美金,乔布斯和沃兹尼艾克一夜之间变为百万富翁。1986年乔布斯买下了数字动画公司Pixar。这间公司如今已成为畅销动画电影《玩具总动员》和《虫虫危机》的制作厂商,它是乔布斯事业生涯中的第二个高峰。
1996年,苹果公司重新雇佣乔布斯作为其兼职顾问。此时苹果经历了高层领导的不断更迭和经营不善之后,其营运情况每况愈下,财务收入开始萎缩。 1997年9月,乔布斯重返该公司任首席执行官,他对奄奄一息的苹果公司进行大刀阔斧的公司改组和一连串新产品降价促销的措施。终于在98第四个财政季度创造了一亿零九百万美元的利润,让“苹果”重新“红”了起来。目前苹果最热门的产品是最近上市的iMac。这个 All-In-One多媒体电脑机身湛蓝透明,据苹果公司统计, iMac订单已高达15万份。
乔布斯形容说:“当我重返苹果公司时,情况远比我想象的糟糕。苹果的职员被认为是一群失败者,他们几乎将放弃所有的努力。在头六个月里,我也经常想到认输。在我一生中,从来没有这么疲倦过,我晚上十点钟回到家里,径直上床一觉睡到第二天早晨六点,然后起床、冲澡、上班。妻子给了我很大的支持,再怎么赞扬她也不过分。”
乔布斯一上任就迅速砍掉了没有特色的业务。他告诉他的同僚,不必保证每个决定都是正确的,只要大多数的决定正确即可。因此不必害怕。有许多难以做出的决定,像砍掉无特色的业务,在今天看来十分明智,但当初做决定时却令人提心吊胆。
乔布斯有着火爆的管理风格,很多苹果职员多半不敢和他同乘电梯,唯恐电梯未坐完即被炒鱿鱼。但年届中年的他现在的性情已圆融了许多。他说:“我告诉你一个能够改变你看问题的方法的例子。一旦你有了孩子,就会自然而然地意识到每个人都是父母所生,应该有人像爱自己的孩子那样爱他们,这听起来并不深奥,但是许多人忽略了这一点。所以现在对我而言,解雇苹果公司的员工要比以前痛苦得多,但我没有办法,这是我的工作。我设身处地地想象他们回到家中告诉妻子儿女自己被雇的情景,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情用事过。”家庭美满或许是乔布斯事业成功的另一个原因。
乔布斯过去花许多时间寻找能够产生新产品的技术,但是现在由于工作的原因,不可能作深入的研究。他说有时在临睡前,会冒出一些平时想不到的点子。他在因特网的六个新闻站点上登记注册,每天能收到大约300份电子邮件,一些素不相识的人在里面大谈他们的新构想。
经历了多年的工作以后,乔布斯说:“太多的事情令人感到遗憾,但最大的遗憾莫过于那些你没去做的事。如果我早点明白现在才明白的道理,我可以把事情做得更好些,但这又怎么样呢?关键是要把握好现在。生命是短暂的,不久以后我们都将走到尽头,这就是现实。”
现在苹果公司的经营目标是成为计算机行业的“索尼”。苹果公司是唯一既搞硬件又搞软件,生产全套产品的个人电脑公司。这就意味着苹果公司能够推出更容易使用的系统,这是公司争取消费者的可靠资本。乔布斯表示技术不是最困难的,困难的是如何确定产品和目标消费者。除了电子、技术和生产能力外,你还必须有很强的市场营销能力。专家认为,虽然苹果的盈余与过去相比大有改善,但面对类似微软和康柏等强劲的竞争对手苹果仍需步步为营才不致再遭失败。
始终倾听消费者的需求、以极大的热忱贯彻“在一般人与高深的计算机之间搭起桥梁”的初衷,正是乔布斯最厉害的武器。不论是在苹果以艺术创造科技,或是在Pixar以科技创造艺术,乔布斯都孜孜不倦地设法使他的梦想变成现实:用计算机作工具,协助填补科技与艺术之间的鸿沟。
姓名 史蒂夫·乔布斯
英文名 Steve Jobs
出生年月 1955
学历 大学肄业
所创公司 苹果电脑公司
现任职务 苹果电脑公司首席执行官
米切尔·卡普尔
Mitch Kapor
出生年月1951年11月1日
出生国家、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
教育背景1971年获耶鲁大学心理学学士学位1978年获Beacon大学心理学硕士学位1980年,获MIT斯隆管理学院硕士学位职业背景1999年-2001年,著名风险投资公司Accel的合伙人1994年-1996年MIT媒体实验室任教1992年-至今卡普尔企业公司总裁1990年-1995,创办电子边疆基金会(FFF),并担任主席1986年-1987年,1994年-至今MIT助理/访问教授1987年-1990年任On公司CEO1982年-1986年创办Lotus公司,并担任CEO个人博客网站blogs.osafoundation.org/mitch/电子邮件(网址)Mitch@kapor.com联系地址Kapor Enterprises, Inc. 177 Post St., Suite 900San Francisco, CA 94108+1 415 392-0963如果你在卡普尔大学刚毕业时认识他,你肯定不会想到,这家伙以后会成为计算机软件业最成功的改革者之一。”
1951年,卡普尔生于长岛。卡普尔十分符合那个年代的的典型形象:无所顾虑又无忧无虑。从小爱好迪斯科和摇滚乐。并且多年来爱上LSD及其他非法毒品。在耶鲁大学,他专修心理学、语言学以及计算机学科,尤其是控制论,也开始对计算机萌生兴趣。1971年毕业后,工作漂泊不定。从电台的音乐主持人到滑稽演员都一一经历过。游荡4年后,他总觉得自己还缺点什么,于是25岁的卡普尔奔赴瑞士,参加一种"超觉静坐"培训。课程包括每天14小时的静坐冥思,以及学会能让人浮到空中的能力(特异功能)。当然,最终没能修炼成功。回到美国,卡普尔又花了数年时间来搞清楚自己究竟是什么人。1978年,他在Beacon大学获得硕士学位。同时还在一家精神病机构工作,当一名服务员,其工作性质在精神上与"倒便盆"相当。期间,对计算机的兴趣帮助他消磨了大部分时间。
1978年,苹果将苹果Ⅱ型降到了1500美元左右,卡普尔四处张罗,终于买到了他的第一台计算机。买下计算机后没几天,这位口袋空空的无业游民邂逅了一位年轻人。他正向一位推销员询问新计算机的用途。卡普尔走上前去说:"我可以帮你学。"于是他就开始给他辅导计算机应用,报酬是每小时5美元。没过多久,他就大摇大摆地将自己宣传为"独立的计算机咨询(顾问)"。又过了一段时间,他又进入MIT的斯隆管理学院,想拿一个MBA学位充充门面,但没坚持几天,就退了学。后来到硅谷一家创业公司工作。
几个月后,他遇到了第一个电子表格软件VisiCalc的发明人。脑子里也想开发一种相似的软件,可以将电子表格的计算结果画成图表。他和另一位伙伴一同开发出了VisiPlot。VisiPlot一炮走红,VisiPlot的销售很快达到每月10万美元。不到一年,卡普尔与合伙人就赚到了1200万美元。卡普尔创造了他商业生涯的第一次成功。卡普尔终于领悟,要让自己心满意足,只有一条路:自己开公司,当自己的老板。
1981年,卡普尔与合伙人筹集资金开一家公司。定名时,想起了自己过去那段超凡脱俗的冥思经历,就将其定名为Lotus(莲花)。1983年,Lotus发展公司发布了它的第一个产品-Lotus1-2-3。这是软件史上第一个为用户提供屏蔽帮助内容并且在磁盘上附着使用指南的产品。他们还成立了一个客户支持部门,这在1983年是闻所未闻的。卡普尔预测,第一年可望达到200-300万美元。结果第一年的实际收入破天荒地达到5300万美元,并且成功地上了市。第二年飙升至1.56亿美元。第三年更高达2.58亿美元。Lotus1-2-3上市仅一年,VisiCalc就停止了销售,无法存活。1985年Lotus员工已达千人,是当时最大的独立软件公司。直到1988年4月,微软才超过Lotus,成为头号软件公司。1995年,Lotus以32亿美元的身份卖给了IBM。
1983年,卡普尔的地位就象苹果的乔布斯和当今微软的比尔·盖茨一样。但是,安稳永远不是卡普尔的天性。四年后,卡普尔卸掉官职,卡普尔说:"我只有保释,我恨这个公司也恨自己。我喜欢做自己内行的事。但是这份工作现在已经变味了。我也不喜欢权力。我对自己说,离开吧,去寻找新的自己想做的事。"卡普尔退了位,离开商业界,到MIT找了一份访问教授的工作。但是教了不到一年,他旧病复发,重新扎向商业的海洋。这一次,卡普尔成立了On技术公司,身兼总裁和CEO,一干就是三年。但没有人们期望中的成功。
1990年,卡普尔与已故的著名抒情诗人贝娄创建了电子前线基金(EFF),这个非赢利的公共利益机构,时常被人称为是计算机业的美国公民自由协会(ACLU)。EFF成立之初,万维网还未诞生,全球电信仍处于发展初期。而卡普尔就已前瞻性地看到了未来,并认识到法律对计算机的介入和管制。他们起初是维护黑客的权利,后来则更多地介入到华盛顿的政治中。EFF已在计算机和通信立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卡普尔也经常出现在国会听证会上,并为戈尔的信息高速公路计划提供咨询。实际上计划的初稿就是卡普尔完成的。1994年进入了美国基础设施顾问委员会。人称他为信息高速公路的导师。EFF的故事也开始越来越走向复杂。他的总部也从剑桥移至华盛顿。活跃的领域也越来越大。卡普尔也不再是站在政府对面,为黑客辩护的"反对党",而越来越成为华盛顿的政治选手。这也使不少EFF的早期成员和支持者认为,EFF已经偏离了最初的纯洁使命了。开始招致越来越多的批评。
在80年代中期,卡普尔与盖茨是美国软件业的双子星,很难分出高下。卡普尔是硅谷黑客理念的真正体现:不遵循主流精神、富有创造、崇尚出世。盖茨是反基督的肖像,功利性强,十分入世,追求利益,他的公司也以压制自由而成功,出产丑陋、笨拙、纯粹以商业驱动的产品。与他相比,卡普尔更是一位民间的英雄。而盖茨则是主流社会的英雄。
罗伯特·莫里斯
莫里斯是在家里第一次接触计算机。莫里斯的父亲曾从NSA带回一台原始的神秘的密码机器,成为一家人的谈资,激起了他的强烈兴趣。他自己12岁就编出高质量电脑程序,18岁时,就具有在最负盛名的贝尔实验室和哈佛大学当过程序员的赫赫经历。难怪有人感叹:他的简历,简直像电脑名人录中的一样。
1988年冬天,正在康乃尔大学攻读的莫里斯,把一个被称为“蠕虫”的电脑病毒送进了美国最大的电脑网络——互联网。1988年11月2日下午5点,互联网的管理人员首次发现网络有不明入侵者。它们仿佛是网络中的超级间谍,狡猾地不断截取用户口令等网络中的“机密文件”,利用这些口令欺骗网络中的“哨兵”,长驱直入互联网中的用户电脑。入侵得手,立即反客为主,并闪电般地自我复制,抢占地盘。
用户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些不请自来的神秘入侵者迅速扩大战果,充斥电脑内存,使电脑莫名其妙地“死掉”,只好急如星火地向管理人员求援,哪知,他们此时四面楚歌,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网络中电脑一批又一批地被病毒感染而“身亡”。当晚,从美国东海岸到西海岸,互联网用户陷入一片恐慌。到11月3日清晨5点,当加州伯克利分校的专家找出阻止病毒蔓延的办法时,短短12小时内,已有6200台采用Unix操作系统的SUN工作站和VAX小型机瘫痪或半瘫痪,不计其数的数据和资料毁于这一夜之间。造成一场损失近亿美元的空前大劫难!
当警方已侦破这一案件并认定莫里斯是闯下弥天大祸的“作者”时,纽约州法庭却迟迟难以对他定罪。在当时,对制造电脑病毒事件这类行为定罪,还是世界性的难题。前苏联在1987年曾发生过汽车厂的电脑人员用病毒破坏生产线的事件,法庭只能用“流氓罪”草草了事。
1990年5月5日,纽约地方法庭根据罗伯特·莫里斯设计病毒程序,造成包括国家航空和航天局、军事基地和主要大学的计算机停止运行的重大事故,判处莫里斯三年缓刑,罚款一万美金,义务为新区服务400小时。莫里斯事件震惊了美国社会乃至整个世界。而比事件影响更大、更深远的是:黑客从此真正变黑,黑客伦理失去约束,黑客传统开始中断。大众对黑客的印象永远不可能回复。而且,计算机病毒从此步入主流。
丹尼斯·利奇和肯·汤普生
在美国新泽西州墨里山区小城镇的中心矗立着一片毫不起眼的建筑群,世界闻名的贝尔实验室就在这里。具有ATT和朗讯双重背景的贝尔实验室在计算机软件领域有两大重要成就:C语言和Unix操作系统。目前主管着贝尔实验室软件系统研发部的是现年63岁的丹尼斯·利奇(Dennis M. Ritchie),这位已在贝尔实验室工作了近40年的著名科学家就是这两项技术当知无愧的发明者。
当初与利奇同期加入贝尔实验室的科学家中,多数人或是功成身退安享晚年或是自立门户日进斗金,而利奇还是一如既往的在这里工作。著名的《经济学人》杂志评价他是在C语言和Unix研发小组中唯一一位至今仍保持着年轻人热情和活力的伟大科学家。1983年,他和Unix的共同发明人肯·汤普生(Ken Thompson)同时荣获了美国计算机协会颁发的“图灵奖”,这也是作为一名技术人员的最高荣誉。
抛开其它,仅C语言和Unix这两项发明已让利奇成为一代又一代程序员们的偶像。在他之后加入贝尔实验室的“C++语言之父”Bjarne Stroustrup说:“如果丹尼斯没有在这里工作,而是决定把精力投入到像数学、物理等深奥的学科上,那Unix的开发项目很快就会以失败告终。”
利奇出生在纽约的Bronxville,他的父亲阿利斯泰尔·利奇(Alistair E. Ritchie)也是贝尔实验室的著名科学家,以至于有人开玩笑说:“丹尼斯完全继承了他父亲的传统。”由于家庭的影响,利奇从小就对物理和数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在高中毕业后进入哈佛大学攻读物理学,1963年拿到学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学校,1968年又取得了数学博士学位。在校期间,他曾作为父亲的一名助手在实验室工作过一段时间,并在毕业后正式进入贝尔实验室的Multics系统研发小组,为由麻省工学院和GE公司共同投资的项目开发操作系统。
最初的Unix系统是用只有8000字节的内存和不到1兆硬盘的PDP-7计算机编写的,但却可以运行得相当流畅,这让利奇惊讶不已,从而决心和汤普生一起完善Unix系统。为了能更好的对现有Unix程序进行改编,利奇在原有的汤普生开发的B语言的基础上加入了新的数据类型和算法,于是C语言在1972年诞生了。两人又用C语言在PDP-11计算机上对Unix重新编写,而新版的Unix系统由于其在兼容性和数据综合处理上的优势很快就在学校、政府机关和一些企业间流传。在计算机语言繁多无法统一的情况下,编写Unix的C语言马上成为了当时最高级的程序语言并与Unix一同风靡。
Unix和C语言最初是免费公开的,但当时贝尔实验室的东家,ATT公司却执意要将其商用,这个事件引起了不小的风波,导致了后来的开源潮,也带出了1977年比尔·乔伊版本的Unix和后来的Linux。而所有的事情对利奇的影响微乎其微,在Unix之后,他又和同事一起开发了大型计算机操作系统Plan 9和Inferno以及朗讯的PathStar服务器系统,用利奇的话形容,“我的目的不是要制造产品,而是要为人们开发出新的工具。”
1999年,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亲自为利奇颁发了“国家技术勋章”。美国前商务部部长William M. Daley也评价到:“如此的发明(Unix和C语言)对人们的经济和生活的影响是无可比拟的,同时为现代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和软件奠定了基础。”
经过多年的磨炼,Unix和C语言已经被广泛传播和应用。《经济学人》杂志形容它是“因为强大所以程序员们都爱用,因为程序员们都爱用所以它更强大”。美国耶鲁大学的计算机科学家David Gelernter在谈到利奇的成就时说:“比起单纯的技术,完美的艺术性才是计算机中最重要的,软件是复杂的,只有带有艺术性的产品才能克服无尽的烦琐。利奇的发明就是一件件美丽的艺术品。”
理查德·斯托曼
个人简介:
圈内头衔:无 (毫不隐藏!)
主要成就:老牌黑客。1971年,斯托曼在街上找到一份MIT的人工智能实验室的工作。当时他是哈佛大学的一名本科生。后来,斯托曼创立了自由软件基金,打破了软件是私有财产的概念。
第一次接触计算机:1969年在IBM 纽约科学中心,时值16岁。
自己独特的黑客工具:在上世纪 80年代, 斯托曼不拿MIT的薪水但继续在其中的一个办公室工作。在那里他创造了一个新的操作系统GNU--GNU是"GNU's Not Unix"的缩写。
鲜为人知的事实:曾获得麦克阿瑟基金24万美元天才奖。
五短身材,不修边幅,过肩长发,连鬓胡子,时髦的半袖沙滩上装,一副披头士的打扮。看起来象现代都市里的野人。如果他将一件"麻布僧袍"穿在身上,又戴上一顶圆形宽边帽子,有如绘画作品中环绕圣像头上的光环。一眨眼的功夫,他又变成圣经中的耶稣基督的样子,散发着先知般的威严和力量。野人与基督,恰恰就是自由软件的精神领袖理查德·斯托尔曼的双重属性:他既是当今专有(私有)商业软件领域野蛮的颠覆者,又是无数程序员和用户心目中神圣的自由之神。
在他的理论下,用户彼此拷贝软件不但不是"盗版",而是体现了人类天性的互助美德。对斯托尔曼来说,自由是根本,用户可自由共享软件成果,随便拷贝和修改代码。他说:"想想看,如果有人同你说:'只要你保证不拷贝给其他人用的话,我就把这些宝贝拷贝给你。'其实,这样的人才是魔鬼;而诱人当魔鬼的,则是卖高价软件的人。"可以断定,进入世纪末,软件业发生的最大变革就是自由软件的全面复兴。在自由软件的浪潮下,软件业的商业模式将脱胎换骨,从卖程序代码为中心,转化为以服务为中心。
作为今天的一名电脑用户,如果你的朋友希望你能为他复制一份受版权保护的程序,你不应当拒绝,合作精神比版权更重要。而且,这种合作不应只在地下进行,每个人都应该以此为荣,公开自己的诚实生活,对所有私有软件说"不"。
你应该可以公开、自由地与其他软件使用者合作,你有权了解软件的工作原理,并将其传授给你的学生,当软件发生问题时你完全可以雇用你所喜爱的程序员对它进行修改。你理应得到自由的软件。"
有人说,斯托尔曼应该算是世界上最伟大,软件写得最多的程序设计师。但是,斯托尔曼真正的力量,还是他的思想。因此,他最欣赏的英雄是南非的曼德拉。
李纳斯·托瓦兹
Linux这部史诗发端于赫尔辛基。似乎天下的黑客都在为自己的生命创作源程序,李纳斯也不例外。他的家就在离市中心不远的Kalevagatan(与卡勒瓦拉很相近)大街。这是一个19世纪的建筑与现代化平房交相呼应的地方。李纳斯与妻子住在这里。他的家很像是大学生的集体宿舍,楼梯下总放着一排排自行车。
李纳斯本人看起来就像一名学生,而不像道士。他中等身材,浅褐色头发,蓝眼睛,目光透过镜片直直地射向你,只有浓密的眉毛是黑色的,衬着一张孩子气的脸庞。他的房间四周排列着许多书籍,里面布满了油画和各种装饰品,相当低廉的窗帘,两把扶手椅之间挂着发干的鳄鱼皮,房间里还有两只目空一切的猫和几台计算机:三台PC,一台Power Mac,还有三台从DEC借来的基于Alpha芯片的微机。它们不起眼地布置在房间的角落中。另外一样很有意思的东西不易察觉:那是一根将计算机连到电话插座的导线,这是通向互联网的256K的专线,由当地的一家ISP安装并承担费用,它是对这位Linux道士的象征性奖励。
Linux并不是一件刻意创造的杰作,而完全是日月积累的结果,是经验、
创客,威客,极客,黑客,博客,微客,众筹这些有什么联系
这些是相互联系,但又分属不同领域的职业。
黑客是一个中文词语,皆源自英文hacker,随着灰鸽子的出现,灰鸽子成为了很多假借黑客名义控制他人电脑的黑客技术,于是出现了“骇客”与"黑客"分家。2012年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出品的电影《骇客(Hacker) 》也已经开始使用骇客一词,显示出中文使用习惯的趋同。实际上,黑客(或骇客)与英文原文Hacker、Cracker等含义不能够达到完全对译,这是中英文语言词汇各自发展中形成的差异。Hacker一词,最初曾指热心于计算机技术、水平高超的电脑高手,尤其是程序设计人员,逐渐区分为白帽、灰帽、黑帽等,其中黑帽(black hat)实际就是cracker。在媒体报道中,黑客一词常指那些软件骇客(software cracker),而与黑客(黑帽子)相对的则是白帽子。
关于各种“x客”!
网络“X客”大集合
本文引自[url][/url]
随着互联网越来越普及,网络文化也开始走向了多样化、个性化,并逐渐影响到现实生活,并成为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网络人群也随着网络文化的延伸发展划分了多个特色群体,这里主要介绍“X客”群体,它包括了博客、维客、奇客、播客、闪客、摩客、黑客、红客、骇客、飞客、数字朋克、威客、秀客、拍客、搜客、游客等群体。你是哪种X客呢?或者对哪类X客感兴趣呢?就来看看以下的介绍吧:
博客:原名weblog,后简化为blog,台湾译为部落格,也有直译为网志的。公认是由Peter Merholz在1999年命名而成,blog简单说就是一个个人信息发布系统,文章按时间倒序排列,文章内容以超链接作为重要的表达方式,频繁更新。它同日记不同的是,它是一个面向公众的个人媒体,它使得个人有了更多的机会面向大众,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blog还延伸发展了移动博客(Moblog)、图片博客(Fotolog)、群体博客(Group blog)等多种形式。
维客:原名wiki,通常译为维基,来源于夏威夷语的“wee kee wee kee”,中文为“快点快点”的意思。wiki的概念始于1995年,当时在PUCC(Purdue University Computing Center)工作的沃德·坎宁安(Ward Cunningham)建立了一个叫波特兰模式知识库(Portland Pattern Repository)的工具,其目的是方便社群的交流,他也因此提出了wiki这一概念。Wiki 系统创造者的 Ward Cunningham,共同为 Wiki 下了定义:一群相互连接并可自由扩展的网页、一套用来储存与修改信息的超文本系统,所有的网页储存在一套数据库中,任何人透过具有表单功能的浏览器用户程序,皆可轻易加以编辑。wiki最大的特色就是协同创作、版本控制以及独有的语法规则。wiki通常用于知识管理系统、百科全书、使用手册等,目前最大的wiki系统是2001年开始运行的wikipedia百科全书系统,可惜在国内被封,无法访问。
奇客:原名“Geek”,也有叫极客的。Geek也称原指那些性格古怪的人,或是在狂欢节进行奇怪表演的小丑。在PC革命初期,“奇客”开始衍伸为一般人对电脑黑客的贬称,他们具有极高的技术能力、对计算机与网络的痴迷有时会达到不正常状态,将自己生活的大部份精力和时间都消耗在电脑和网络上。给大众普遍的印象是:架着厚厚圈圈眼境、头发凌乱或发型古怪、衣着老土古怪,性格偏执离群等。中文最接近的说法就是“发烧友”,但是比发烧友更富内涵……最近Geek的概念更加大众化,Geek通常指一些在业余时间沉迷在电脑网络上与人交往的人。不过我更认同Geek是电脑网络的狂热爱好者,但并不一定是电脑高手。其他比较认可的解释:ComputerGeek from The Jargon-The NewHacker’s Dictionary、ComputerGeek from FOLDOC、What is a geek? by omini。
典型网站:slashdot.org(英文)、solidot.org(中文)
播客:原名Podcast或Podcasting,这个词是苹果电脑的”iPod”与”广播”(broadcast)构成的合成词,简单的说就是个人的网络广播。Podcast是数字广播技术的一种,初期借助一个叫iPodder的软件与一些便携播放器相结合而实现。播客录制的是网络广播或类似的网络声讯节目,网友可将网上的广播节目下载到自己的iPod、MP3播放器中随身收听,不必端坐电脑前,也不必实时收听,享受随时随地的自由。更有意义的是,你还可以自己制作音频节目,并将其上传到网上与他人分享。播客颠覆了被动收听广播的方式,使听众成为主动参与者。播客于2004年下半年开始流行,如今发展迅速,而且也扩展到视频节目的录制。
典型网站-国外:Podcast、odeo、last.fm,国内:土豆、菠萝网
闪客:国产词,来源于Flash,Flash的中文正有“闪”的意思,同时也对应传统静态图片有闪亮动人的意思,因此制作flash的高手就被称为闪客。其实“闪客”这个词源于“闪客帝国”个人网站。1999年正要开始建设,但是名字还没有想好。在回声资讯的“Flash论坛”上,有一天有人无意中说出一“闪客”,这个立刻击中了边城浪子。于是,“闪客”就开始挂在他的嘴边,等到“闪客帝国”开通的时候,“闪客”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了。
摩客:原名Flash mobs,音译为摩客,也称作快闪暴走族。这个词来源于两个词:一个是Flash crowd,指一群人为一个目的,同时进入一个网站;另一个是Smart mob,指一群有相同见解的人,利用先进科技,例如:互联网、手机等,在无领袖下组织集会。快闪暴走族源于2003年5月的美国纽约的曼哈顿。人们仅仅知道它最初的组织者名叫比尔(Bill),他自诩是一名”社会工作者”。比尔为组织活动专门成立了一个叫“Mob Project(快闪计划)”小组。“快闪计划”自身有着鲜明的特点–参加者应当了解一些人已接受了邀请。没有网站会对活动提供专门的信息,更不会在任何当地报纸上发布任何广告–他们只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相互进行邀请,同为虚拟世界的朋友,几乎没有人在现实生活中会相互熟知。从2003年5月开始,这股无厘头式的“快闪暴走族”(flash mobs)风潮从纽约开始,迅速横扫世界各大都市。纽约、伦敦、阿姆斯特丹、柏林、奥斯陆、堪萨斯城、西雅图到亚洲的新加坡、香港、台北,那些原本躲藏在电脑背后互不相识的年轻男女,瞬间聚集在一起兴致勃勃地到麦当劳跳芭蕾舞、到家俱店里坐沙发、在购物中心忽然鼓掌起哄……,然后又迅速散去。来如风,去如雨,令旁观者一头雾水,完全摸不着头脑。目前我对这个最感兴趣,可是国内似乎缺乏爱好者和相应的环境。
黑客:原名Hacker,意为“劈,砍”,引申为“干了一件非常漂亮的工作”。在早期麻省理工学院的校园俚语中,“黑客”则有“恶作剧”之意,尤指手法巧妙、技术高明的恶作剧。黑客具有高超的编程技术,强烈的解决问题和克服限制的欲望。黑客大都是程序员,他们对于操作系统和编程语言有着深刻的认识,乐于探索操作系统的奥秘且善于通过探索了解系统中的漏洞及其原因所在,他们遵守这样一条准则:”Never damage any system”(永不破坏任何系统)。他们近乎疯狂的钻研更深的电脑系统知识并乐于与他人共享成果,他们一度是电脑发展史上的英雄,为推动计算机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到了后来,出现了一群新的电脑高手,他们以破解和进入别人的系统作为目的,被人们称作”cracker”。渐渐的,大家都混淆了这两个词的含义,而中文在翻译时,把两者都译成了黑客(有点邪恶),于是大家将错就错,就将在网络上利用任何技术危害他人的人称为”黑客”,包括一些利用别人做好的现成工具来攻击和进入他人系统的人,虽然真正的黑客绝对看不起这些玩工具的”小黑客”。
骇客:原名cracker。有些黑客逾越尺度,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去做出有损他人权益的事情,我们就称这种人为骇客(Cracker)。骇客通常利用网络漏洞破坏网络,他们往往做一些重复的工作(如用暴力法破解口令),他们也具备广泛的电脑知识,但与黑客不同的是他们以破坏为目的。
红客:redhacker,国产词,是指比较爱国的黑客一族。2001年5月那场轰动全球的中美黑客大战,而当时中国一方的“主力军”就是名噪一时的红客。红客是一种精神,它是一种热爱祖国、坚持正义、开拓进取的精神。所以只要具备这种精神并热爱着计算机技术的都可称为红客。红客通常会利用自己掌握的技术去维护国内网络的安全,并对外来的进攻进行还击。 飞客:又称电话飞客,英文名为Phreaking。是一群采用最古老的网络入侵技术盗用电话线路的人。他们是现今电脑黑客心目中病毒入侵的始祖。在他们的定义中,飞客就是对贝尔(Bell)电话系统的运作比贝尔公司的职员还清楚的电话爱好者。如今飞客依然存在,但飞客的叫法却很少提及了。
数字朋克: 也称电脑朋克,原名为Cyberpunk。首先了解一下朋克的来源,70年代末,一代青年崛起了,他们不满现实,意图反抗。但他们不再试图推翻什么、建立什么,而是寻求个体的独立、嘲弄统治者、嘲弄整个制度。于是摇滚乐诞生了一个新的流派――朋克(Punk)。到了70年代末期,新的作家群体也出现了,他们和摇滚乐的回归有极为相似的背景和动机。这些作家把目光投向60、7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系列新科学:控制论、信息论、计算机/网络、生物工程等等,形成了独特的科幻文学流派数字朋克。Cyberpunk一词最早出现在布鲁斯•贝斯克1983年11月发表于科幻杂志《Amazing》上的短篇小说《Cyberpunk》。直到1984年12月30日,《阿西莫夫科幻小说杂志》的编辑加德纳•多佐伊斯在《华盛顿邮报》上发表了回顾性的文章《新的热点作家》,才将这一类作品称为“Cyberpunk”。一般认为,Cyberpunk一词由表示“控制论(Cybernetics)”的Cyber与表示摇滚乐流派的Punk组合而成。这个词覆盖的范围不仅在于计算机领域,还包括控制论、信息论和生物工程等,统称为数字朋克。黑客帝国就是典型数字朋克的代表。 在数字朋克作家看来,总存在一个系统在统治民众的生活,这种系统总是依靠某种特定的技术来实现统治,如通过洗脑、假肢、克隆、遗传工程等方式,这种技术会扩展人机合体。人成为机器的一部分,这便是Cyber的含义。在任何文化体系中,总有一些人生活在社会边缘。如罪犯、流浪汉、梦想家或只是单纯寻求兴趣爱好的人。数字朋克作品关注这些人,通常显示他们是如何把系统的那种统治技术变成他们自己的工具,这便是Punk的含义。这提醒我们,在关注数字朋克中计算机/网络的内容时,不能忘记这些作品中具有“Punk”精神的一面。这不是计算机领域的英雄史诗,这是平民的、个人主义的、玩世不恭的个人体验。随着时间的演变,电脑朋客通常指那些着迷于电脑的反文化分子。他们喜欢在电脑上制造小型,有时则是大型的恶作剧,借此锻炼自己的对抗技能,以示对流行秩序的反抗。一些黑客喜欢把自己叫做“电脑朋克”,但像“黑客”本身一样,“电脑朋客”今天也越来越多地被等同于电脑罪犯了(注意:从中文意义上来讲电脑朋克和数字朋克实际上是有区别的,通常电脑朋克是指电脑犯罪,数字朋克指的是一种文化,多用于科幻作品中)。
威客:最近涌现的一个词语,意思指能够让智慧体现价值的人,英文名取为witkey(wit智慧 key钥匙)。简单的说,威客就是“我帮人人,人人帮我”,只不过这个“帮助”分为有偿的和无偿的两种类型。威客网站就是给大家一个平台,让大家公开自己的知识、经验、能力,让需要帮助的人了解到你及你可以提供的服务和帮助,同时也可以帮你找到能够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和麻烦的人,并获得他的帮助。 代表网站:新浪的爱问,百度的知道、小i、ideacool、时间财富网、yahoo的answers
秀客:指网页设计者,通过web页面来展示自己的人。
拍客:指通过手机、数码相机的拍摄来展现和制作网志的人。代表网站:ZCOM拍客、Fzone 搜客:习惯使用网络搜寻各类信息、资讯、知识的人。
博客是什么,现在有哪些好的博客网站?
⒈什么是博客?
中文“博客”一词,源于英文单词Blog/Blogger。Blog,是Weblog的简称。Weblog,其实是Web 和Log的组合词。Web,指World Wide Web,当然是指互联网了;Log的原义则是“航海日志”,后指任何类型的流水记录。合在一起来理解,Weblog就是在网络上的一种流水记录形式或者简称“网络日志”。Blogger或Weblogger,是指习惯于日常记录并使用Weblog工具的人。虽然在大陆早些时候或者台湾等地,对此概念的译名不尽相同(有的称为“网志”,有的称之为“网录”等等),但目前已基本统一到“博客”一词上来。该词最早是在2002年8月8日由著名的网络评论家王俊秀和方兴东共同撰文提出来的。博客也好,网志也罢,仅仅是一种名称而已,它的本义还是逃不过Weblog的范围。只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博客”,既可用作名词Blogger或weblogger——指具有博客行为的一类人;也可以作动词用(相当于英文中的Weblog或blog),指博客采取的具有博客行为反映、是第三方可以用视觉感受到的行为,即博客们所撰写的Blog。因此,“他/她是一位博客,他/她天天在博客”及“博客博什么客?”在中文语法与逻辑上都是正确的。只是不同场合的用法不同罢了。
Blog究竟是什么?说了半天,其实一个Blog就是一个网页,它通常是由简短且经常更新的帖子(Post)所构成,这些张贴的文章都按照年份和日期倒序排列。Blog的内容和目的有很大的不同,从对其他网站的链接、评论,有关公司、个人构想的新闻,到日记、照片、诗歌、散文,甚至科幻小说的发表或张贴都有。许多Blogs只是记录着blog个人所见、所闻、所想,还有一些Blogs则是一群人基于某个特定主题或共同利益领域的集体创作。撰写这些Weblog或Blog的人就叫做Blogger或Blog writer。
博客存在的方式,一般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托管博客,无须自己注册域名、租用空间和编制网页,博客们只要去免费注册申请即可拥有自己的博客空间,是最“多快好省”的方式。如英文的、中文的“博客中文站”()等都提供这样的服务;二是自建独立网站的博客,有自己的域名、空间和页面风格,需要一定的条件。如方兴东建立的“博客中国”站();三是附属博客,将自己的博客作为某一个网站的一部分(如一个栏目、一个频道或者一个地址)。这三类之间可以演变,甚至可以兼得,一人拥有多种博客网站。
⒉博客与黑客的区别
博客一词的创始人方兴东先生对于博客与黑客的区别有这样一段论述:①博客与黑客一样,也是“知识工人”的一种类型(注:这里所说的黑客,是指像Linux社区成员那样的生产性而非破坏性黑客)。黑客的力量与其说来自于他本人作为“知识个体户”的智力,不如说来自于一种组织机制。而这种组织机制——开放性、自组织、自我优化,恰恰是由知识的充分共享——源代码的开放——来保证的。在这个意义上,黑客与其说是指人,不如说是指一种全新的知识的生产方式和交流方式。与黑客不一样的是,博客从一开始首先就是指一种网络交流方式——继Email、BBS、IM(即时通讯)之后出现的第四种网络交流方式,一种媒体形式——自媒体(we media,或者叫“个人媒体”)。换言之,仅从字面上讲,博客首先是指一群人,其次才是指某个人,首先是指“我们”,其次才是指“我”——通过多链接的、“序曲——导言”式的网络日志,使“我”成为“我们”,并让更多的人汇入到“我们”中来的“我”。知识共同体”是他们共同的血缘。在博客和黑客的世界里,借用邓恩的诗句来说,“没有人是孤岛”,每个人都是同一个大地的一部分。单个的博客不是一个自足的点,而是一个知识网络上的节点。相对而言,博客比黑客更明显地表现出“节点”的性质来。②与黑客相比,博客的知识门槛低得多。任何人都可以在几分钟之类迅速成长为一名博客——只要他有这个兴趣即可。博客的文本提供了不少信息,但博客本人往往可能不是作者(版权所有者),他所做的,可能仅仅是提供了一些链接而已。另外,博客的读者也可以加上自己的链接。因此,与传统媒体不一样,博客往往不是把读者的注意力引向自己,而是通过已有或潜在(有可能被其他人加上)的链接,把注意力引向一个个“他者”。最重要的是,博客通过把读者引向读者自己,让读者逐渐成为作者。从知识和信息的消费者变成提供者。
⒊博客的产生的背景及历史简介
理解了博客与黑客的区别,也就明白了博客的核心其实就是超文本语言的再现。这种理念甚至可以追溯到古代犹太人的一部法典《塔木德》。这是一种看起来多少有些奇怪的法典。表面上,它由正文与后人的注释两部分构成,但两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部分互为正文和注释。而且,注释也是多层次的,包括对注释的注释,对注释的注释的注释……《塔木德》的特点就是:它是一种开放的文本而不是一本“只读文本”;原创者(立法者)与再创者(法律的解释者)只有先后之分,但在权威性上没有差别,从而也就没有严格的作者和读者的差别。正因为《塔木德》的所有读者(即所有的犹太居民)都参与了作品的创作(也就是修改和完善),使这样的一部法律在不断延伸的时间长河中不断优化、升级。
但如果仅凭这些就说《塔木德》的作者们是最早的博客,恐怕有点让人贻笑大方了。毕竟当时只知道什么叫“蜘蛛网”,呵呵。不过,它的理念是博客的理念没错。真正的互联网上最早的博客是谁,现在已无从考证了。不过,2000年,台湾阿坚发表的《网录:一种新内容形式的崛起》,是一篇比较早的系统介绍博客的文章,该文发表于2000年1月7日。时隔不久,国内门户之首的新浪也在“新浪科技”的业界新闻中,报道了博客现象,题为《直播网站和日志网站在美国盛行》,作者署名“少岩”。由此可以看出,当时Blog现象已经引起多方注意。同年发生的震惊世界的“9.11”事件想必大家都记得吧,它不仅以人类社会历史上的一次重大悲剧灾难永载于史册,同时,它也直接推动了Blog的普及和发展,使Blog开始正式进入普通人的视野。在“9.11”事件发生后的几小时里,几乎所有的主要传统媒体网站都由于访问量过大而近乎瘫痪,这中间包括CNN、纽约时报和BBC重量级的媒体网站,而更加传统的电视媒体的报道内容却被很多人认为不够深入和全面。其实,互联网在这种突如其来的“打击”下并没有死,而是以其他方式或者在其他地方重生了,这就是Blog。其中最著名的几个Blog站点就是戴夫.温纳斯(Dave Winers)的Scripting News网站()和Slashdot和Fark站点。这些站点一改以往的反世俗的态度,空前地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就已经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相关信息。从目击者的亲笔描述到紧张的试图得到朋友和亲属状况的请求。其中最典型的是当数戴夫.温纳斯的Scripting News。这个原本主要是介绍技术界的一些动态的站点,在袭击发生的当时就担负起了传递最新消息的责任。整个9月11日早晨这里一直是获取第一手资料的最佳地点。仅9月11日当天,在Scripting News网站上,与“9.11事件”相关的消息有近100条,有从其他媒体上摘录的新闻和申明(布什定义这是一场恐怖主义战争),也有目击者的直接描述(两座塔都已经倒塌),还有在其他国家的人提供的当地的反应(驻日美军提高了戒备)和最新的照片。Scripting News甚至成为了传统站点的一些消息的来源,《纽约时报》也报道了Scripting News作为互联网上的代表反映了人们对于这场袭击的反应和关注。Winers事后第三天在网站上进行了一些解释:“在互联网上有更多的人能够描述一个故事。我们在得知新闻站点在突如其来的过度访问面前近乎瘫痪,并且也没有能够提供太多有价值的新闻。这时候,我们就立刻开始了在自己的站点上让更多的人贡献新闻同时让更多的人获得新闻。互联网没有死,事实上它才刚刚开始。”
和Scripting news相比,另一个blog的参与者则更加与其原来的“理念”相距甚远。以“这不是新闻,这是Fark”作为座右铭的“玩笑新闻”集散地Fark非常不情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新闻来源,但是事实上他们却成为了典型,证明了有多少人希望在网上获取和提供新闻。在“9.11”事件后的一天内一共有157条相关的消息。而在之后网站编辑德鲁.科蒂斯(Drew Curtis)发表的一个声明更加说明了他们的矛盾心态:“首先,一半的道歉。在过去的几天中我们遇到的问题是如何平滑地把我们从一个调侃新闻的站点转型成一个真正的新闻站点。我们从来就没有认为我们需要这么做,但是‘9.11’事件后所有新闻站点都不幸倒下的事实,我们不得不承担起这个‘作为新闻站点的’任务。第一次我意识到我们站点已经不是一个愚蠢的搞笑站点,而是在为人们提供真正资料的新闻站点。这种严格的新闻真实性真的从来没有(在这里)发生过。”
从此以后,Blog就成为了网上的热点,特别是在美国。2001年开始,国内的相关报道就更多一些。比如《数字财富》杂志在当年第26期,发表了魏戎同志编译自美国The Industry Standard《工业标准》杂志)的一篇由Nicholas G.Carr撰写的关于博客的文章,题为《可塑媒体》。但真正在国内引起广泛的注意和重视还是在2002年的夏秋之交,自以方兴东为代表的一代博客人建立“博客中国”网站并大力推广之后,博客这个全新的概念才真正在中国这块辽阔的土地上生根发芽,中文的博客网站也像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
⒋中文博客站
简单Blog
博客中国:
博客中文站:
中文Blog心得:
数字部落:
Hi!PDA:
新讯BLOG:
第三只眼看电信:
vivo的数位日志:
平民思考:
报客BLOGGER:
Bloggercn:
中国茶:
互联教育体系:
⒌关于博客的一些说法和比喻
我搜索了一下,对于博客的说法,网上有如下一些论调和比喻,列举出来,对大家理解博客是有好处的:
——博客是继Email、BBS、ICQ之后出现的第四种网络交流方式。
——博客是网络时代的个人“读者文摘”。
——博客是以超级链接为武器的网络日记。
——博客是信息时代的麦哲伦。
——博客代表着新的生活方式和新的工作方式,更代表着新的学习方式。通过博客,让自己学到很多,让别人学到更多。
——博客代表着“新闻媒体3.0版”:旧媒体(old media)→ 新媒体(new media)→ 自媒体(we media)。
总之,博客是一个正处于快速发展和快速演变中的互联网新应用。在《市场术语》中对博客的定义为:一种表达个人思想和网络链接,内容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且不断更新的出版方式。Pyra创始人EvanWilliams认为博客概念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频繁更新(Frequency)、简洁明了(Brevity)和个性化(Personality)。佩姬?努南的解释是:博客是每周7天,每天24时运转的言论网站,这种网站以其率真、野性、无保留、富于思想而奇怪的方式提供无拘无束的言论。其他说法还有:博客是一个“快捷易用的知识管理系统”(Dylan Tweney),博客是新型的“协同媒体”,博客是“不停息的网上旅程”,是“个人网上出版物(社区)”,是“网络中的信息雷达系统”,是“人工搜索引擎”,是“专家过滤器”,是“自组织网络生态”,是“草根记者”……
成为一名博客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只要你原意,任何人都可以在几分钟之内成长为一名博客。
什么是黑客.红客.博客
黑客:
Jargon File中对“黑客”一词给出了很多个定义,大部分定义都涉及高超的编程技术,强烈的解决问题和克服限制的欲望。如果你想知道如何成为一名黑客,那么好,只有两方面是重要的
闪客:
所谓“闪”就是指Flash(英文单词本意是指闪光、闪现),而“客”则是指从事某事的人,那么,闪客就是指做Flash的人。所谓“闪客”,也指经常使用flash的人。“闪客”这个词源起于“闪客帝国”个人网站。1999年正要开始建设,但是名字还没有想好。在回声资讯的“Flash论坛”上,有一天有人无意中说出一“闪客”,这个立刻击中了边城浪子。于是,“闪客”就开始挂在他的嘴边,等到“闪客帝国”开通的时候,“闪客”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了。
关于闪客,一位研究者这样描述:每当夜幕降临,他们选择了“闪光”,用一种叫Flash的软件,把隐藏在心里那些若隐若现的感觉做成动画,也许是段MTV,也许是段伤感的故事,也许仅仅是一个幽默。这些作品传播到网上,博得大家开怀一笑,或是赚取几滴眼泪。日复一日,乐此不疲。
博客:
WEBLOG是WEB LOG的缩写,中文意思是”网络日志”,后来缩写为BLOG,而BLOGGER(博客)则是写BLOG的人。
具体说来, 博客(BLOGGER)这个概念解释为使用特定的软件,在网络上出版、发表和张贴个人文章的人。
红客(redhacker) :
对网络和计算机稍微了解的人,一定还记得2001年5月那场轰动全球的中美黑客大战,而当时中国一方的“主力军”就是名噪一时的红客。在中国,红色有着特定的价值含义,正义、道德、进步、强大等等,那红客到底是什么? 红客是一种精神,他是趋于技术能力之前的。 他是一种热爱祖国、坚持正义、开拓进取的精神。所以只要具备这种精神并热爱着计算机技术的都可称为红客。这是网上一位红客对自己的定义,我们不难看出他们除了一味地强调爱国之外,与黑客、骇客在本质上并无区别。从它的名字也可以看出”redhacker”只不过在”hacker” 前面加了个”red”而已,那不就是红色的黑客吗,何必美其名曰红客呢。
酷客的功能比BT强大,设置比较多。类似于电驴(emule).他们都属于点对点传输工具,原理都是一样的。
酷客和BT与电驴的不同在于:
1、酷客集成了播放器,可以方便的边下载边播放,BT通常不可以,而电驴也需要借助一个特别的播放器才可以做到;
2、鼓励上传的机制更好,BT几乎没有鼓励上传的机制,而电驴的机制也不完善(电驴积分是记到计算机上的一个文件里面,而酷客是落实到用户名)。
可以说酷客是电驴的中国版本,特别为中国用户定制。
播客的英文名称为Podcast,中文译名尚未统一,但最多的是将其翻译为“播客”。它是数字广播技术的一种,初期借助一个叫iPodder”的软件与一些便携播放器相结合而实现。播客录制的是网络广播或类似的网络声讯节目,网友可将网上的广播节目下载到自己的iPod、MP3播放器中随身收听,不必端坐电脑前,也不必实时收听,享受随时随地的自由。更有意义的是,你还可以自己制作声音节目,并将其上传到网上与广大网友分享。 在播客天下,我们将播客简单地视为个人的网络广播。
“播客”与博客系出同门,2001年,Dave•Winer 在RSS2.0说明里增加了声音元素,之后,Winer的公司UserLand Software把这项功能内嵌到其博客软件中。目前几乎所有的Podcaster都是Blogger但如果认为“播客”只是博客的声音化,那就错了。“播客”用声音传达信息,它与码字的博客最大的不同在于,声音传达的信息更富有感情,更具个性。首先,对于信息的接收者来说,“声音”永远是充满悬念的,你无法知道后面等待你的将会是什么,而阅读博客完全可以跳行,通读一篇几千字的博客文章也许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便知道了大概;其次,声音永远比文字更为丰满,比如形容喧闹的街市、自然的鸟鸣、人心的挣扎,甚至简单的一句“我爱你”,其中蕴含的信息又哪里是文字能够表达得了的呢;再次,播客也可以读文章,事实上没有文案的播客是不成熟的。但事实上,对于同样的内容,人们更习惯于用眼睛而不是耳朵来接收,如果只是为了做“播客”而把博客再读一遍,那不仅是重复劳动,而且是对受众的不尊重。
维客的原名为wiki(也译为维基),据说WikiWiki一词来源于夏威夷语的 “wee kee wee kee”,原意为“快点快点”。它其实是一种新技术,一种超文本系统。这种超文本系统支持面向社群的协作式写作,同时也包括一组支持这种写作的辅助工具。也就是说,这是多人协作的写作工具。而参与创作的人,也被称为维客。
蓝客:
就是为别人做程序时在程序中做点“手脚”,然后通过这个“手脚”以“非管理员的身份”进入该网站并攻击网站,一般是清空用户的数据库或其它小动作;企图以帮助你“维护网站”的名义来收取或敲榨网站的“油水”。 目前天然码网站的部分程序可能就是请别人做的,“蓝客”就在中间使坏,我已发现“蓝客”清空了三次该网站的数据库。
冰客,不知道
该回答在4月6日 21:45由回答者修改过
一样,也是“知识工人”的一种类型(注:这里所说的黑客,是指像Linux社区成员那样的生产性而非破坏性黑客)。黑客的力量与其说来自于他本人作为“知识个体户”的智力,不如说来自于一种组织机制。而这种组织机制——开放性、自组织、自我优化,恰恰是由知识的充分共享——源代码的开放—
中文站”()等都提供这样的服务;二是自建独立网站的博客,有自己的域名、空间和页面风格,需要一定的条件。如方兴东建立的“博客中国”站();三是附属博客,将自己的博客作为某一个网站的一部分(如一个栏目、一个频道或者一个地址
播客天下,我们将播客简单地视为个人的网络广播。 “播客”与博客系出同门,2001年,Dave•Winer 在RSS2.0说明里增加了声音元素,之后,Winer的公司UserLand Software